一家店铺经常遭遇小偷的光临,老板忍无可忍,贴出了“骗子、小偷打死打残概不负责。”的警示标语。记者去采访,老板说自己是被不法分子用假币换真钱骗怕、偷怕了,才不得不打出这样一条标语。店主向记者说:“现在我只能这样来保护我的权益。”(新华网 9月11日)
对于饱受小偷、骗子之苦的老板而言,打出这样的警示似乎在感情上倒也可以理解,但是可以想见,这样的威胁对于小偷同志们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小偷看到这样的标语一定心理在想:这个老板以为我是“厦大”的。对于小偷而言,害怕警察似乎是才是小偷天经地义的事情,才是小偷最本分的心理。所以对于老板来说,与其求助警示标语,不如求助于警察;与其警告那些小偷,不如警告警察:要是我再次被偷,我就投诉你们办案不利。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虽然人人应该对犯罪分子说不,但是专职对付这些违反乱纪人员的当然应该是警察。他们当然有义务带给辖区民众安全感。如果一个社区的民众,面对着猖狂的小偷,一点安全感也没有,当然是辖区警察的责任了。如果有了小偷,社区居民不去找警察,而是自己解决,那还要警察做什么?还要派出所所长、公安局局长做什么?所以,老板最应该做的就是警告那些警察。
当然,我也知道,如果有人对那个饱受小偷之苦的老板说,警告小偷没用,要警告警察。那个老板一定认为劝说他的那个人疯掉了。我也承认,我是看西方的电影或者小说看得太多了,饱受资本主义反动文化的毒害,竟然会认为,普通老百姓能够去投诉警察;竟然盼望着警察爬上树去给社区的老太太捉一只猫;竟然真的认为他们会是人民的公仆。
一个社区,贼盗猖狂,当然是警察们的责任,但是没人追究他们;一个社区,盗贼众多,当然受害的是普通民众,但是他们却无可奈何。有时候我就想,我宁可生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里。


谁说资本主义是万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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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普曼 reply on 九月 12th, 2008 08:29:
噢,大概是我受到的传统的政治教育的影响吧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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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儿唔哈 reply on 九月 12th, 2008 14:14:
我出淤泥而不染(上政治课打瞌睡1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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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普曼 reply on 九月 12th, 2008 14:28:
现在政治应该不这么教了吧? :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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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儿唔哈 reply on 九月 12th, 2008 17:58:
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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