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环球时报》致歉

On 06/13/2009, in 今日政治, 生活·记录, by 李普曼

之前一时冲动,看到《环球时报》一篇稿子,加上本来对这份报纸的印象不好,而且当时对那个绿坝软件搞得火气很大,难以发泄,正好逮到《环球时报》趁机狂骂了一番。(详情请见:《无耻《环球时报》,操!》

但随后,诸多网友指出了我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错误,那就是《环球时报》中引述的《儿童因特网保护法案》,并非我所看到的《儿童在线保护法案》。这本来应该是不同的两份法案,确实如《环球时报》所说,《儿童因特网保护法案》获得了通过。(网友指正观点详见:博主误把冯京当马凉

两份不同的法案,在维基百科均有记述,只不过是英文:

Child Online Protection Act (《儿童在线保护法》)

Children’s Internet Protection Act(《儿童因特网保护法案》)

由于当时我对绿坝软件所持有的不满,和对《环球时报》带有的偏见,当我看到这样一则报道的时候,第一时间将那份通过了的《儿童因特网保护法案》认定就是那份没通过的《儿童在线保护法》,并且坚信不疑,认为只是翻译的差别,所以并没有寻找第三方资料来证明。

这最终促成了那篇带着脏话的博客的出台。我批评《环球时报》用过滤后的消息来蒙蔽我们,但事实上,是我用错误的论断来批评《环球时报》。我其实成了我所批评的对象,错的真离谱。

毫无疑问,在这个细节上,由于我的无知和懒惰,确实错怪了的《环球时报》。我因此向其表示诚挚的歉意:对不起,我“操”错了,我收回那错误的一“操”。

———————下面是继续讨伐绿坝软件的分割线—————————-

不过,这并不代表我对绿坝软件的妥协。我对这款软件继续保留我“操”的权利——既然用的是纳税人的钱,也就包括我的钱。既然付了钱,那么我就保留我享受服务的权利。

对于这样一款漏洞百出的垃圾软件,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工信部会把我们花骨朵的未来交给绿坝软件。如果那些工信部的干部们和秦刚老师愿意把自己的孩子的未来交给绿坝,我管不着。但是我不敢也不愿意——虽然我确实没有孩子。

以后我可能还会继续的和绿坝纠缠下去,当然,我知道绝大多数网民也会继续纠缠下去。我们就这们一直写,一直纠缠,直到工信部承认并改正错误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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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Responses to “向《环球时报》致歉”

  1. 克韩 说:

    嗯,赞博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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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普曼 reply on 六月 14th, 2009 09:17:

    呵呵,错了就承认,没什么好称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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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曹雅婷 说:

    赞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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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普曼 reply on 六月 14th, 2009 09:30:

    呵呵,这个时代,道歉反而被称赞了。谢谢: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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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旦逝不究 说:

    通过连岳看到你“操”的那篇文,再通过和菜头看到你这篇文。
    觉得你的态度很好。
    因为看过太多明明是自己错却死不承认更别提道歉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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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普曼 reply on 六月 14th, 2009 09:34:

    呵呵,错了就是错了嘛,不能和我党一样啊。成为自己反对和批评的人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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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全人无优 说:

    难得有求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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