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页看新闻,看到头条粗重的“灾害”二字。甚至没有看哪里的,没有细看什么灾害,没有把伤亡人数往心里去。然后视线就转开了,找别的新闻。即使各家网站都把它当做了头条,但是我依然没有点开看。
一个是,感到麻木。连续的灾害,不知道为何在今年频繁的发生。或者,往年也会有这些灾害,也会这么频繁,只不过我忘记了?那连续上升的死亡的数字,已经不能对我的心里产生任何的冲击。我知道,我已经麻木了。虽然我听到另一个声音在不断的重复:那些逝去的,曾和我一样是活生生的生命;我听到另一个声音在猜测他们的家庭,他们的妻儿,他们之前的欢声笑语,他们生前和我一样,为生活发愁,甚至在生活的困难面前,或许也想到过死亡;我听到另一个声音在说:你知道吗?你可能成为他们。
住嘴!我对那个声音说。我已经听够了。已经有太多的生命,和我一样活生生的生命伴随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一个有一个的数字逝去。这样的话,你已经说了够多。即使泪水,你也流了足够了。现在,别来烦我!麻木的我,占了上风。
另一个是,感到无奈。因为对那一看到标题,就知道结局的故事。我越来越感到一种无力感。我知道,我不会知道他们的前因——我不知道官方公布的前因,是否是真正的前因;我也不会知道他的后果,过两天新闻就成为了旧闻。新的灾难、新的新闻噱头,就会重新占据头条区、要闻区,那些你曾为之痛心、为之哀伤的生命,那些你曾为之愤怒、为之咒骂的政府,又退居到新闻的幕后,安稳过着和以前一般无二的生活。
你知道,一切都没有改变。对于逝者来说,他们只不过曾做为一些数字存在过。对于幸存者,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困顿,也只有他们才能面对。过两天之后,没人再记得那些。也没人知道,他们的生活会如何继续。
前两天,我的同事去吉林、去陕西、去湖北,兵分三路深入洪水灾区,去记录、去采访。他们带回了很好的报道,很打动人心的故事。我记得我看到吉林那篇稿子中的一个细节是,几乎被打垮了:
他对媳妇说,:“我喘不上气了,松开手,老婆。”
妻子放手了。……等他浮出水面时,人已经没影。
但是现在,还有多少人关心吉林的灾区?影帝穿着他那NB的运动鞋去了甘肃的灾区,想必又会说,全国人民都在关注着你们之类的屁话。可是,有什么用?
我就不知道了,这个开了世界上最庞大的两场盛会的国家,这个牛逼哄哄的国家,这个不断撅起的国家,怎么就连个洪水都搞不定?连个泥石流都能夺走一百多人的生命?要说地震,全世界都无法预测,但是洪水呢?泥石流呢?没法预测,还没发预防吗?
在同事的一篇报道中,一个政府官员不断的强调,这是天灾、这是天灾。天你妈个头!天灾怎么灾不到北京?天灾怎么非要分洪只为了保武汉?难道老天爷的灾难,也会区分政府官员和平民百姓?怎么没见多少政府官员遇难?
情绪化不对。但我还是忍不住。忍不住我这变得越来越麻木的心,忍不住这无奈且残酷的现实。还有那已经用数字数不过来的逝者,我没办法用理智和平静面对。
这令人绝望的麻木和令人麻木的绝望呵。
看网易做富士康的专题里提到了农村妇女自杀率的问题,让我想起了老家的一些记忆。时不时的在老家就能听到一些谁谁谁喝农药自杀的事情。多半都是认识的相亲,也许前几天父母还曾经和她们见过,但是说想不开就自杀了。
经常听父母和相邻聊这些自杀的事情,但是印象中他们的口气中完全没有什么”这事儿非常严重”的感觉。偶尔听到几句惋惜的话,但是从没感觉他们把这件事情看的多重要。
晚上从地铁出来,走路回家的时候,我想起第十个富士康的员工跳楼自杀的新闻时,忽然想起老家那些自杀的人们,以及乡邻们的反应。顺着这件事情,我反问自己:包括我在内,到底有多少人真的关心富士康的员工?到底有多少人真的关心他们的死活?
要说人们不关心,那是胡说。这段时间以来,媒体上看到最多的新闻就是关于富士康的、读到最多的评论也是关于富士康的。人们在微博上关注、在论坛里争吵、在新闻跟帖里抱怨的,都是富士康的事情。
可要说人们真的关心,我又难以说服我自己那一个个数着”一个两个三四个,五个六个七八个,九个之后又十个”的媒体们,真的在乎那些富士康的员工?对于他们来说,数字应该比这些员工的名字更为重要。
回家的路上和远文、郭刚聊这个事情,远文说他们就恨不得把廊坊自杀的员工也算进这场数数运动里去。仿佛学校里的专门抓不遵守校规和纪律学生的老师又抓住了一个屡犯错误的学生一样:唉唉,又是你,第八次喽……第九次喽……第十次喽……
我承认,这样说有点刻薄。刚才搜相关新闻看的时候,还是看到了以前媒体对前几个富士康的员工做的比较详细的报道。但是越近的报道,越是开始纠缠于富士康的管理、富士康的内部运行情况,而那些跳楼的员工,则慢慢的成了许多人口中的”第八跳”、”第九跳”、”第十跳”。
真就像远文在微博里所写的:
富士康跳楼和屠童案的反应相当一致,不过借别人之酒杯浇胸中之块垒而已–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所谓意见领袖,大多如此,后者尤甚。
人们用富士康员工的死,来讨伐血汗工厂;用跳楼数——而不是细究每个人跳楼背后的真实原因——来批评“负福利”现状;甚至用那些年轻逝去的生命来指责社会的不公、资本家的不义……这些,都没有错,可是为何单单是这些跳楼的员工,受到的关注却最少?
在试图否认这个问题的时候,先问问自己,第十个自杀的员工叫什么名字?第九个员工自杀的原因是什么?第八个跳楼者的是男是女?第七个跳楼的员工家属,获得了多少赔偿?第一个死亡的员工的死亡鉴定报告又是什么?
与改变社会的目标相比,这些问题显得太小、太琐碎了。可是公平社会的建立、福利制度的完善、工人权利的提高这些更为宏大的问题,不正是由富士康等一家家公司以及那一个个的员工组成的?如果几十个、几百个、几万个的员工福利获得了增长,如果富士康一家企业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个社会才算是慢慢的往前走了一步。
妄图用几个人的生命就推动整个大环境的变化,不是不可能,但是几率微乎其微。也许到最后只能落得,情况依旧,富士康也依旧。
能不能现不要急于去分析所谓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不去急于套用所谓的科学理论?而是先把那一个个的生命还原出来,告诉我们他们所经历过的故事?他们曾经面临的难题?
毕竟,人不是孤立的个体。他背后必然有许多复杂的关系和经历。如果不去了解这些,很难说我们能够找到问题的真正所在。
上面提到的那些问题,都是我在回家的路上自问的。结果大部分我都没有答案。这也是我一直没有说过这件事情的原因。而当我在写这篇文章之前,越查看相关新闻,我越感到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无知。于是,我根本不能提供任何解决之道,只能继续反思,继续看新闻。
记得父母说起一些自杀的事情的时候,也会口气忧虑的说:她们家还有一个孩子,才多少多少岁。而现在,我却连那些自杀者的年龄都说不上来。
夜色笼罩下的无边黑暗中,总有一些事情是我们不曾看到。
2009年12月12日凌晨两点半,我打车回家。路过一条小路,看到两个清洁工人,一个人正在收垃圾桶里的垃圾,另一个人认真的扫着路面。安静的黑夜里,扫帚划过路面的沙沙听的分明。那是一个我生活了六年的城市,而直到那一天的凌晨,我才知道,原来在这个城市熟睡的时候,却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候。
而只有当血流满地,生命消陨的悲剧发生之后,我们才去思考那些在黑暗笼罩下,我们未曾发现的问题。
还是那一天,当我到家,洗漱完,刚刚倒头睡下之后,远在湖南的一个小山村里,一个名叫刘爱兵的34岁男人,举起了随身携带的鸟铳,打死了自己的堂叔刘树深。随后,他又杀死了刘树深兄弟一家三口,并一把火将房屋点燃。
大火,惊醒了附近的邻居。当村民们起身救火的时候,刘爱兵向这些无辜的乡亲开枪了。子弹打光后,又挥刀乱砍。那一晚,13个村民失去了生命。
看起来悲剧发生的原因非常简单,根据新华社记者的采访,凶杀案背后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树木、竹子交易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可事情看起来愈简单,我越感到不安。如果这样的矛盾都能引起13人死亡的命案,在我们印象中,本来淳朴的农村社会风气,已经差到了何种程度?更何况,刘爱兵最先举枪相向的,竟然是他的堂叔。在农村中,最被看重的亲属关系,竟然已经抵不过几棵竹子交易中的争执。如果不是这一再发生的杀害亲人的惨案,我们是否能意识到亲人伦理的断裂?
在中国传统中,皇权不下乡。到了乡村这一级,都是传统的乡绅和宗族长老,依靠传统的道德和伦理观念维持秩序。但是新中国成立后,不但政权下到了乡一级,甚至到了村一级。经过几十年的运动和政权变化,传统的乡绅宗族观念,已经被行政观念所替代。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成为主持一村失误的领导者。可行政上的领导虽然维持了基本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但是传统上的伦理和村民间的宗族纽带却不断的被稀薄,被破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宗族观念在许多村领导那里还是针对自己行政权利的威胁因素。
而凶杀案发生后,当地警方说嫌疑人刘爱兵有精神病史。虽然听起来这个未经精神疾病专家判判定的定性,减缓了这起悲剧的严重性——这只不过是一起精神病患者暴力倾向的偶然性爆发而已。
我们且不说“精神病史”的判定是否符合实情。即时真的如此,那也是为乡村传统伦理遭到破坏这一问题的又一例证而已。
我在幼时的时候,村子里有好几个人精神有问题。我熟识他们的样子,经常看到他们在街上闲逛,衣服破烂,话语不清。村里人们也经常拿他们取笑,不过严格来说并没有什么恶意。他们遇到麻烦,乡亲们还会施以援手。比如当他们的亲人找不到他们的时候,乡亲们也会帮忙寻找。看到他们离家走的太远了,村民们就会拦住他们,让他们赶紧回家去。
但是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事情起了变化。小时候记得的到晚上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村子里,现在一到晚上就闭门闭户了。透过那被建的越来越高的围墙,你只能看到从里面透出来的细微灯光,听到里面电视的声音。但是以前那种大家饭后聚在街口,侃大山的场面越来越少了。
而英兰,我那个有精神病史的邻居,终于有一天走失了再也没有回来。当她的父亲焦急的寻找她的时候,村民们竟然谁都没有注意到她,谁也说不清她去了哪里。好久之后,我回到老家,问起母亲这个命运悲惨的邻居,母亲说之前听一个出远门的乡亲说,在青海那里见到一个女人,好像是英兰。但是那个乡亲没去确认,只是感觉很像,然后就错过去了。而英兰的两个兄长,则矢口否认,认为英兰绝对不会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既然否认了,当然也就不会再去寻找了。
听起来,一切都和以往不一样了。不是吗?只是我们不知道这个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也不知道,在这种变化的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直到有一天,当变化以13条生命的悲剧惨烈的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时候,我们满脸惊愕,但是却不知所措……
下午的时候,一段新闻视频引起了我们的争论。简单概括视频内容为:一个犯罪嫌疑人去农村抢劫,结果被村民追赶,包围在一户农户里。嫌疑人负隅顽抗,村民报警。警察过来,嫌疑人手中有刀,有一个叉子,还不断向警察投掷砖头,其中一块砖头砸中了一个队长级别的警察。警察向其鸣枪示警无效,开枪将其击毙。(建议您往下看之前,先看一下视频。)
我们所争论的是,这个人应不应该被打死。
在争论的过程中,我查找了相关资料。在《中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规定了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几种情况,其中两种情况是符合当时的情况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所以,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警察开枪打死这个嫌疑人,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警察可以开枪将其击毙。但是,当时警察必须开枪,或者必须将其击毙吗?
在有关该事件的新闻中,记者声称该犯人的行为对周围群众造成了危险。可是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周围的群众基本上都是围观的,起哄的,你甚至能听到里面大笑的声音。如果警察事先将周围警戒,或者将群众劝离,这种危险基本上可以避免的。
而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警察被砖头砸伤了。在视频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许多警察甚至都没带警盔就直接到了现场往上冲,甚至那个开枪将嫌疑人击毙的警察,也是光头没戴帽子,直接面对嫌疑人的砖头。我想,如果那个受伤的队长,不是太粗心,没注意应该做好的自我防护,就是认为这个人的行为不至于太有威胁。
而最终,当警察将枪举起,瞄准嫌疑人的时候,他有没有想过,其实他本可以将其打伤就可以了。做为神枪手的他,打伤一个人,总比打中一个人要更简单吧?那个男人并没有劫持人质,情况也并非很危急,来不及判断。为什么就非得把嫌疑人给打死呢?
当然,我不是不明是非。按照新闻报道的说法,这个嫌疑人是在持刀抢劫,肯定是需要受到惩罚的。而警察的生命也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如前面所言,按照规定,警察开枪将其击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我所反对的,只是人们对于生命的态度。
仔细分析,当时的情况并非只有将嫌疑人打死一种途径可以选择。用高压水枪,催泪瓦斯,都可以逼其就范。当然,如果一个小县城的警局没有这些工具的话,那么至少应该有一个盾牌挡在前面,慢慢接近并制服嫌疑人吧?即使当时现场没有这些东西,那么警察是不是能够为了一个生命,而不辞辛苦的回警局去拿一下?试想,如果当时那个队长能有一个盾牌,甚至戴着一个警盔,他都不会被砸中头部。
如果这些,都做不到,那么至少可以将嫌疑人打伤,然后制服吧?怎么都不至于直接开枪将其打死啊。
无论死者是一个抢劫犯,还是杀人犯,还是一个普通人,其生命都是无价的。在法律判处其死刑之前,其生命权都是不应被草率的剥夺的。而且对于生命而言,是不能倒带,不能重来的。一旦被打死了,这个生命就永远的结束了。
我能理解我那些支持将其击毙的同事的想法。这个嫌疑人持刀抢劫,是个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嫌疑人应该受到惩罚。被击毙当然是惩罚的一种,而且开枪的行为还是合法的。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这种合法的情况,仍然是对于生命的一种不尊重?如果我们承认,我们所追求的,人生而平等。那么这个嫌疑人和那些警察和周围的百姓是不是应该具有同等的生命权?
如果我们承认这些,那么在周围的百姓和警察的安全可以受到保护——疏散百姓,警察持盾上岗——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给予嫌疑人最大的生的可能?
只是,那样一来,事情就会很麻烦,还得疏散群众,还得拉警戒线,还得找盾牌,还得戴警盔,还得找催泪弹,还得找高压水车。倒不如将其一枪打死,又合法,又省事。
所以,我会说,这是一场事先张扬的击毙事件。因为在事情发生之前,我们都有了一个预判。人的生命是不平等的(可以避免的警察和群众的受伤要远比一个嫌疑人的生命更为重要),人的生命是不值得尊重的。
在这种预判下,我想,这样的事情迟早还会发生。而且,也许有一天就会发生在你我身上——你难道忘记了死在收容所的孙志刚吗?你难道不记得在看守所里因为刑讯逼供而死亡的徐梗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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