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处于发情期的熊,看到什么都会引起它的忧郁和伤怀。今天它看到的是两只拉在一起的手。当葛优将他的手轻轻的覆在舒淇的手上时,它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自己年轻时,很憧憬爱情,虽然不看琼瑶,但是却自觉比那个阿姨的酸劲一点不少。那是一个喜欢诗歌的年纪,那是一个可以站在讲台上将苏轼的悼亡词忧伤的阐述十几二十分钟的年纪,那是一个故意给自己喜欢的女子看日记的年纪……那是一个整天叨咕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年纪。
但事实上,当那个年纪过去的时候,当年轻的熊把曾被喜欢的姑娘看过的日记本锁起来的时候,当它开始背不完全部的《江城子》的时候,它发现,牵手其实没有那么神圣,会如自己想象般的,会产生难以名状的感觉。那只不过是布满神经线的两块皮肤比较紧密的贴在了一起,时间长了还会产生液体分泌物。当那个时候来临的时候,这只熊不再年轻了。
它开始早出晚归的在树林里狩猎,密切的关注着有没有经过的路人,可以供自己带回去储藏起来,为冬天做食物储备;它开始加入一个更大的树林里,参加了许多熊组成的狩猎团队,以便自己能够得到更多的食物;它认识了另一只熊,并且爱上了对方。但是它已经不再写诗,也不再写日记。
过的就像它储藏间里的人的生活一样,整天看着太阳升起来,看着自己的同类在丛林里埋伏着,看着自己的爱熊依偎在自己身边睡着,看着自己的生命和未来不断的成为过去。
然后,它看到了葛优和舒淇的手叠加在一起的镜头。
记忆这种东西,总是会不期而至。年轻时候的情思,霎时间会涌上心头。虽然依旧不能完整的记起那首伤感的诗词,虽然依旧不能写出当初自我满意的诗作,但是它心中却真的一时间充满了哀伤。
它曾经想象过两只手在许多场合牵在一起,在海边,在树林里,在山顶上,在洞穴里,在乡间路上,在树杈上,在楼道间,在墓地里。什么叫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句号画上的时候,这句话才算圆满。
熊忧伤着回忆着过去,忧伤的回忆着和它在校园里牵手的情景,忧伤的伸出手,结果却忧伤的发现,原来它没有在自己身边,于是愈加忧伤。
葛优和舒淇拍的是贺岁的电影,结果却在新的一岁来临的时候,勾起了一直处于发情期的熊的忧思。
当时它恨恨的想,如果有朝一日能碰到他俩,一定藏在后面的储藏间里,慢慢吃。
也只能这样子了。希望它们在被我遇到之前,能够好好的拉拉手……
不知道是好久不看小说,阅读的节奏把握不好的缘故;还是小说本身内容过于阴暗、丑恶的原因,《原谅我红尘颠倒》这本书我一开始看的就非常难受。在北京去石家庄的火车上,我不断的把书打开阅读,然后停下来合上书闭目歇一会儿。
距离上一次看慕容雪村的书已经过了至少三年了。那时候他刚刚因为《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而出名,我在大学的图书馆里看到了这本书。迄今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情节依然不记得了。当我看完《原谅我红尘颠倒》这本书之后,我甚至对这种遗忘抱有期待。期望它能够再次降临。
小说的故事并不复杂,讲一个律师及其生活的圈子里是如何的勾心斗角、蝇营狗苟、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做为主人公的魏达仿佛更胜一筹,他还杀人分尸——虽然并不是出自本意。
在小说描绘的世界中,几乎没有任何的光明可言。虽然披着一张主持正义的外皮,虽然看起来道貌岸然,衣着光鲜,但是在背后却是如马克思所说的,留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又如鲁迅所言,字里行间充满了丑恶。
掉书袋不是我的本意,但是我实在难以描述那种无所不用其极的恶和让人感到恐惧的恨。里面的人们几乎从不互相信任,哪怕是睡在同一张床上的情侣,哪怕是多年的伙伴、大学的同窗。虽然互相帮助,但是那皆为利益驱使。
做为小说家的慕容雪村就是为我们描述了一个这样的世界;我们从没有如他那样想像的世界;我个人实在难以接受的世界。
不过,当我坐上从石家庄到北京的火车的时候,情况有了一点变化。变化是从肖丽离开陈杰回到主人公魏达身边时候开始的。魏达是一个不相信任何人的人,他不相信肖丽是真的爱自己,他恨她之前的背叛和将自己拖入一个漩涡当中去。所以随时做出要抛弃她的准备。
但是从一开始我就与魏达持相反的意见,我相信肖丽对魏达的感情,我不认为她是在演戏。我无意炫耀我对小说的走向有一个多么准确的把握,只是我并不相信这个世界真的如慕容雪村描写的那般丑恶。或者说是处于我对女子的一种偏见:我不相信他们的城府有魏达想像的那么深。每个人都是带着自己的成见或者说经验去阅读一本书的,我也是这样。
《原谅我红尘颠倒》这本小说中,讲到一个故事。一个北大毕业的僧人做过一首歌曲,叫做珈蓝之乡。说每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地方,在那里你会产生一种醍醐灌顶、当头棒喝的感觉,会陡然对前尘往事幡然悔悟。魏达进了监狱中之后,才发现自己找的地方就是监狱。最终,在临死之前对肖丽坦白了自己的欺骗——事实上,肖丽从没有骗过他,倒是他在一直骗肖丽。
小说家慕容雪村本没有在这本书中写爱情,结果却被我看到了爱情。还是那句话,并不是我的阅读多么投入,而是我带着我的偏见和期待在看这本小说。
爱情是在后半段才发现的,所以阅读也是从后半段开始舒服了起来。而我也从对魏达的厌恶转成对他的担心,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这本书中唯一的好人肖丽——后来经朋友提醒,其实还有魏达的大学同学,那个正直到有些迂腐的法官,但是抱歉,我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因而,我也开始担心魏达的结局,因为在某种意义上,魏达的结局也就是肖丽的结局。我在阅读间歇翻到最后一页:哦,很好,很完美,他们要去结婚了。
从情理上讲,我也知道,一个作恶多端如魏达一样的人,不应该逍遥法外。但是这是小说,小说中理智并不是唯一的要素,在必要的时候主人公可以幡然悔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但是伴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小说家慕容雪村已经被法律工作者慕容雪村所绑架,因为如果魏达不死,就不能从法理和逻辑上解释这一问题。所以他还是让魏达得到了法律的惩罚。
但是,对于小说来说,主人公的死亡又是难以让人接受的,尤其是对于像我一样带着相同的偏见和期待的人。所以最好小说家慕容雪村又设置了一个梦醒的桥段——前面的那些经历、那些故事都是魏达在做梦。现在梦醒了,在珈蓝之乡也幡然醒悟了,于是便拉着肖丽去结婚了。
说实在的,我期望魏达与肖丽能够圆满,但是我不喜欢慕容雪村这个妥协的结局。
注:手头无书、无网络,小说情节以及人物全靠记忆,一切以原著为准。
知道什么叫做过度阐释吗?看下面的对慕容雪村的一个访谈录吧(来源:槽边往事)
提问:许多读者对你最后一章很不满意,认为你写得很违心段。你把一切变成梦境,是为了安排一个光明的尾巴。对此,你怎么看?
回答:实际情况是—他妈的,如果我不这么写,这本书就根本出不来。我本来有个很好的结尾,出版社不同意。说一定要写个温暖的、光辉的、充满人性的结尾,逼着我三易其稿,终于出了这么个东西。如果这本书不被禁,我会在再版时把这个换回来。
写于2008年12月15日
李普曼奥运日记8月11日
慢跑第三天,边跑边胡思乱想,终于想起一些关于运动的往事来,原来在很久之前,我也有过冠军梦,只是这个梦,做的好累。
那还是在白衣飘飘的初中时代,我还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喜欢上了一个同班女孩,但是很令人沮丧的是,她却喜欢同班的另一个男孩。“情敌”每日见面,对比自然产生。经过综合比较,我发现我唯一逊于他的,就是体育。他喜欢篮球,足球踢的也很好。在运动会上,还经常拿到短跑的冠军。当时的女孩子们都痴迷流川枫啊,樱木花道之类的运动型男,那时候思想还不深刻,还不知道风花雪月和文人诗赋,所以当时我决定一定要在体育运动上超过对手,赢得美人归。
自然,我开始打篮球,也开始踢足球。每天晚上趁着晚自习大课间的时间较长,还去操场上跑圈。这是一段非常痛苦的事情,突如其来的大量运动,让我感到难以适应。有时候上自习很久了,我还因为刚刚跑完步没有安定下来,气喘吁吁;或者在考试的时候,还想着考完试之后,要去打一场篮球——毫无疑问得叫上“情敌”。
在春季运动会上,一项对体育不感兴趣的我,惊人的决定要报1500米的项目——那是当时长度最长的项目了。
比赛当天,在上午的短跑项目中,他又毫无悬念的拿到了第一。我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她为他兴高采烈的加油助威,心里感到了从没有过的屈辱感。而这种屈辱感,是我成绩多么好,我多么聪明,我得多少的奖项,我多么招朋友们喜欢都不能弥补的。于是我发誓要夺得下午长跑比赛的冠军,让她也对我刮目相看。
那是我第一次上体育赛场。学校的跑道是300米一圈,也就是说我要跑完5圈。这个数量在现在看来确实是小菜一碟,但是对于只有短时间锻炼过的我来说,那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不可能完成也得完成,我不能再被她漠视,我不能再被她误读,我不是东亚病夫!
我的好友赛后给我描述了我参赛时的情,他说听见哨声一响,我便冲了出去,一下子落了第二名十几米的距离。然后渐渐的我被第二名追上,接下来成为了第三名,第四名……当时比赛的人很多,我都不知道多少人在我肚子作痛,呼吸困难得时候超过了我。我一直感觉人数不会很多,但是事实证明最后我站了第17名。
现在想来,我真的是太自以为是了。总是认为,只要我体育细胞发达了,她就会喜欢我了,就不会误读我了,就不会对我带有我自以为她对我带有的偏见了。我从来不知道,其实是我在误读感情这回事——不要谈论初中生早恋是不对的这些陈词滥调——一个不喜欢你的人,不会因为你具有了她喜欢的人的某些特性,她就会喜欢你。她喜欢的是一个人的整体,而不是一个人的部分。就像人们一直认为,中国历史上饱受屈辱,现在又被国外媒体误解,所以我们要好好表现,国外媒体喜欢我们的功夫,我们就发展功夫电影;国外的媒体喜欢开放,我们就对他们开放。但是到最后,我们会发现,无论我们多么积极的迎合他们,我们永远是热脸贴上冷屁股。
那时候的我,从来就不知道,即使是我获得了比赛的冠军,即使我获得了所有比赛的冠军,即使我参加了奥运会,那个女孩子也许都不会喜欢上我。
自那以后,我还参加过越野赛,成绩自然也是不佳。后来一次打篮球的过程中,技术不熟悉的我轻而易举的就被篮球伤到了手指头,指甲断裂,直到现在都没有好,因而也远离了篮球。至于足球,我基本上都是替补的水平,后来当替补也有人替补的时候,我就很少再去了。渐渐的,冠军梦早已远去,我也不再热爱体育。
今天,我缓慢的跑着,忽然间想起这件事情来。对比以前的我,我感觉即使是那个女孩子最终也没有喜欢上我,我也没有什么损失。我还是我自己,还是会有许多喜欢我的朋友,还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试图让所有人喜欢的梦想总是不现实的,人和人之间,总是会有世界观方法论上的差距,总是会有不同的观点,总是会有人不喜欢你——完美并不存在,国家也一样。

wall e(机器人瓦利)电影剧照
终于还是忍不住看了枪版的电影《wall e》(机器人瓦力)。很可爱,很搞笑,很温馨,很浪漫,很健康,很和谐,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能引进?
出去电影中的机器人是否具有思维的悖论,出去机器人造反的永恒科幻话题,除去环保的主题,除去勇敢与坚强的主题,我们还是看看机器人的爱情吧。
当地球成为一个硕大无比的垃圾场后,人类选择了在星际间流浪。于是地球上只剩下了一个清理垃圾的机器人瓦力以及一只不死的蟑螂——这只蟑螂从唐伯虎的时代走来,那个时候它叫做小强。
瓦利每天不停的在这个硕大的垃圾场工作,将垃圾放进自己的体内压缩成一个正方体然后堆起来。将一些好玩的东西收藏,闲时看看电影,玩玩那些零碎垃圾。他每天看的都是一部电影——个人认为是《雨中曲》但不是很肯定——都为电影中的一个镜头所吸引:牵手。
所以,当伊娃被送到地球上的时候,瓦力看着美丽的伊娃,对她一见钟情。并且,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牵伊娃的手——直到他几乎粉身碎骨,都没有忘记牵手的理想——是的,诚如紫霞所说,这不是理想。
当最终,可爱的瓦力和美丽的苹果派伊娃,连同虚弱的几乎只剩下荣誉的船长打败了造反的自动化机器人之后——有朋友说这个情节是在向库布里克的《2001:太空漫游》致敬——人类返回了地球。而瓦力也如愿的牵起了伊娃的小手。
电影看完,感觉剧情非常简单,简单到令人震撼的地步。当然这部电影用真人也可以实现,如果库布里克的时代就能实现那么逼真的太空漫游的话,那么现在我们怎能实现不了呢?但是,技术可以实现,感情却不能复制。如果是真人来出演这部电影,那感情就太复杂了。人类的感情一向复杂,爱情中掺杂着性、利益、猜疑、妒忌……倒是一个机器人可以让我们更直观的明白爱情的简单: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当然,美国人也许并不懂得这句古诗词。
《最遥远的距离》海报
我第一次走进大学的宿舍,看到一个手链挂在床头,是那种翠绿的类似玉石的圆珠传成。我拿起那个手链,然后宣称我以后将在这个床铺上度过大学四年的岁月。
于是,在接下来的岁月中,每当我看到那串手链,我都会陷入一种幻想中。在不知道多久的未来,一个美丽温柔的女子看到我保存的这条手链,然后惊呼这是她当初毕业的时候留在宿舍的——宿舍在我们这帮大一的学生入住之前,确实是女生的宿舍。然后凭借着这条手链,我和这个美丽温柔的女子开始交往、恋爱……(此处省去六十年的历史)。
是的,虽然是幻想,虽然我一点都不了解我所幻想的这个女子,但是她一定要美丽。形象很重要。所以当小云终于见到一个认识小汤的人的时候,最急迫的问的一个问题就是:他的形象怎么样。
将小云和小汤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盘一盘的录音带。小汤一直在台湾各地游走,录制曾经和前女友约定的福尔摩挲之音——他们打算将台湾的各种独特的声音都录下来。但是工程没有开始,小汤的女友就和自己分手了。于是小汤自己上路了,并且把录制好的磁带寄给女友,妄图换回她对自己的感情。但是,女友已经搬离了原来的地方,磁带都被刚刚住进这所公寓的小云收到了。
毫无疑问,在爱情上陷入挫折的小云对未知的福尔摩挲之音的录制者产生了和我一样的幻想。终于忍不住诱惑上路了,寻找声音的录制地,并且寻找福尔摩挲之音的录制者。
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一直对导演如何处理结尾而充满了兴趣。要是最后两个人没有遇到,影迷们肯定不会答应;但是如果真的让两个人遇到,并且认识,那看起来就落入一个不可原谅的俗套了。但是导演确实处理的很巧妙。两个人最后都到达了最南端的海边。小云站在屏幕的左边看着大海,满怀自己的心事;小汤则缓慢的走到海边,看看旁边的陌生女子,对着大海同样满怀心事。
故事戛然而止,欲说还休,余音袅袅,给了观众许多种可能。至此,导演通过110多分钟的电影,将每个年轻人都做过的幻想表达了出来。哪有少年不意淫,哪有少女不怀春?
对于所经历的青春历程来说,这些关于浪漫邂逅的意淫,虽然飘渺,却是美丽的——正如电影中导演一直提起的福尔摩挲之音一样,福尔摩挲是拉丁语,意为: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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