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比民主更着急

On 08/07/2010, in 今日政治, by 李普曼

晚上做饭的时候,忽然想到杨佳的话题。前些时候去看一个朋友,也是吃晚饭的时候,她问我对杨佳案的态度。我说无论如何,滥杀警察、以暴易暴都是不对的。她对我这个看法颇不以为然,在她看来,那几个警察,是暴力机关的职员,也就是暴力机关和暴政的维护者,所以,她的答案和那个一度很流行的观点很一致:杨佳是烈士。

其实我的朋友里,很少有这样政治观点激进的,我倒更愿意和温和的人呆在一起,大概是性格使然。但是我对她和她的同道,倒也抱有很深的敬意,我知道她们是真的相信民主,相信她们所说的东西。

我也不是不信,只是不喜欢,更不赞成用暴力这种手段。对于暴力,我从来就不觉得会有胜者。它不但能为当政者利用,镇压异见者;也能为反对者利用,夺取权力;但同时,它也会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在你想不到的时候,伤害这个社会。因为,在人们为杨佳等人叫好时,无形中也是肯定了这种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手段。无形中,这种观点和价值观会影响到其他人。于是当人们遇到问题时,无论是针对哪个群体的问题,都会想到用暴力来解决。

那怎么办?一万个人可能开出一万个药方,比如我那个朋友,她肯定认为实现民主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不过我觉得答案在法治。其实法治比民主啊、普选啊、自由啊、甚至放开媒体监督要更重要。

简单来说,这个世界上,号称民主的国家很多,比如印度、比如伊朗,其实其国内形势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好,甚至连华人民主样板的台湾,都问题不断。。而且,在由威权政治或者寡头政治向民主政体转变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动荡、暴乱、无政府等一系列的危险——事实上,能够顺利的完成民主化这个过程的国家,很少很少。

但是,如果一个健康的法治国家,相对来说,就会比较稳定和健康。比如新加坡和香港。然后像香港一样。在健康的法治保障下,再实现了新闻自由,然后稳步实现政治改革。倒是一个不错的路径。

当然,这只不过是做饭空档里的胡思乱想。没有理论支持,只是想起了几个可以对比的例子。是否真的如此,还得以后慢慢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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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赤裸裸的恐怖活动

On 07/06/2009, in 今日政治, by 李普曼

乌鲁木齐事件评论集(查看本博更多关于“乌鲁木齐事件”的文字)

同事说,这个标题是标准的人民日报体。承认。

“别打我妈妈,别打我妈妈”,一个小男孩蹲在路边大哭,而他的母亲则遭到数名手持棍棒的极端分子的攻击。

这只是昨天傍晚在乌鲁木齐发生的暴力事件的一个切面。这个母亲遭到攻击的同时,在乌鲁木齐的其他地方,在人民广场、新华南路、外环路等地,一群人数不明的暴力犯罪分子手持刀具、棍棒,攻击沿街店铺、车辆及行人。

这群极端分子并没有明确的攻击对象,他们拦下公交车,袭击车上的乘客;在路上追打、乱砍路上的行人。一位名叫阿布都拉的保安对中新社的记者说,”他们见人就打,跟疯了一样”。

暴力事件发生在7月5日的20时左右,在新疆天色还很亮,许多人还和往常一样逛街。然后极端分子挥着棍棒和凶器突如其来,在几个小时内,就造成了140人死亡,816人受伤。

虽然目前官方谨慎的将其定性为一起”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但是当我们仔细去感受那些细节和数字的时候,认为这应该是一起针对平民的赤裸裸的恐怖行动。

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造成了如此重大的伤亡,而且暴力袭击都发生在人口聚集的市场。毫无疑问,这是事前经过精心策划的,而其针对的目标不是任何具体性的团体或者组织,而是一个一个的平民。

一些乌鲁木齐的市民,在网络上留言,称现在不敢外出,生活极度没有安全感。因为谁也不知道,恐怖分子的棍棒会不会落到自己的脑袋上。

虽然政府及时控制了局面,但是恐惧感已经留在普通人的心中。而那些被极端分子棍棒生生打死的市民,在棍棒落下的那一刹那,在甚至在昨天的中午,在前天,何尝想到过自己会遭此厄运?

无论是谁组织了这起暴力事件,他们的行为不但造成了上千普通人的伤亡,更在活着的普通人心中落下了恐怖的阴影。他们以此恐怖手段,绑架了乌鲁木齐的市民,绑架了你我。

他们的行为,也让你我如此强烈的感受到,恐怖分子并不只是在距离我们遥远的阿富汗、巴基斯坦;他们并不只是劫持飞机撞向世贸大楼的塔利班分子;他们并不是戴着面罩的神秘分子。他们就在你我身边,你甚至可以在视频上清楚的看到他们的面貌,而他们的袭击也很可能会在你我身上发生。

与劫持人质做为要挟的恐怖行为相比,这是一种直达普通人内心深处的精神绑架。

这样的恐怖活动,并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责任。通过媒体的披露,我们也了解到,这也不是一起单纯的国民之间的冲突,而是一场境外组织策划、支持的活动。因此我们也需要以更加透明的态度,披露更为详尽的信息,让国际社会了解到这起恐怖事件的详情。只有国际社会能互相沟通信息,加大对恐怖分子的围剿力度,这样的事件才有可能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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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事件评论集(查看本博更多关于“乌鲁木齐事件”的文字)

看了两段视频,一些真假难辨的图片——有的被证明是假的。

网上有传闻说这次二道桥维族暴动的一个原因是前些时候韶关事件处理不当所致。但是一切只是猜测。

在youtube上看到了一段视频,据说是关于韶关事件的。很惨烈,已经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根本就是民族之间的仇杀。

在网上乌鲁木齐二道桥维族暴乱的消息时,看到一些本族人的评论,许多人都支持武力镇压。而在乌鲁木齐的维族人,则毫无疑问的把所有的暴力对象都指向了汉人和汉人的财产。

原来在经济迅猛发展的掩盖下,民族间的对立也已经如此严重。我们彼此间充满了仇恨、不相信,于是彼此厮杀,暴力对抗暴力。我们彼此都成了不肯互相原谅,不愿意和解的民族?

又或者,是政府从来没想过和解。以至于许多人放弃了和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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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人肉搜索引擎

On 09/20/2008, in 今日政治, by 李普曼

刚刚看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这个星期的节目是关于人肉搜索引擎的。我个人很少关注这些理论领域的争吵,但是偶尔自己也会发神经谈谈理论——毕竟理论只是用来谈论的。所以看了凤凰的这期节目后,也产生了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虽然我很少关注关于“人肉搜索”的理论争论,但是多少也关注过一些“人肉搜索”的事件,比如被称为里程碑意义的虐猫女事件,后来的姜岩自杀所引发的人肉搜索事件,乃至那个寻找爸爸的奥运冠军事件。而姜岩事件,最终酿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事件当事人王菲则将天涯等网站推上了被告席。

现在看起来,与人肉搜索相对应的有一个词叫网络暴力,而在很多情况下——至少我所了解到的事实的情况下,这种被称为暴力的网络行为却经常打着道德的大旗。比如虐猫女事件,在法律上当然那个踩踏小动物的女子没有触犯法规,但是她触犯了一个道德的底线;而为姜岩而发起的人肉搜索,更是打出了反对第三者的旗号。

从我目前所看到的一些争论中,看到的最多就是人们选择性的举例行为。反对人肉搜索,希望立法规范的会举例姜岩事件,和“很黄很暴力”的搜索事件,认为这些事件中,被搜索者的隐私权被曝光,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和声誉。而赞同人肉搜索的则列举虐猫女事件,认为这不但是网民们的一种言论自由,更是对社会道德、舆论监督的一种有力的替代。于是,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也就为公众所热论。

我个人是赞同对这个人肉搜索本身予以约束的,因为在一个法制的国家,本来就不应该存在不被法律约束的行为。但是约束并不是禁止,也不是说就一定要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进行约束。比如对于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不用专门立一部奶制品安全法进行约束吧?因为有《食品安全法》就可以将这些问题进行约束了。

用法律约束人肉搜索引擎,其实也是让这把双刃剑发挥其更有利的一面。所以这个问题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问题是,改怎么约束?现在人肉搜索之所以会有“暴力”的倾向,我个人以为主要是由于参加人肉搜索的网民们,权利与责任的不对等。本来你在行使你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为可能出现的问题付出代价。但是现在的网民们则没有承担责任的意识,也很难追究其责任。

就像姜岩事件中,王菲所状告的主要目标也只是网站(三个网站一个个人)。因为每一场人肉搜索事件中,参与的人数都是非常庞大的,虽然你明知道其实“施暴”的是网民们,而不是网站本身。但是王菲如何起诉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互相本没有相关性的网民?如果这样的话,王菲的诉讼成本就会非常的庞大,你不可能将几千人一起告上法庭,我相信法庭也不会受理这样的诉讼。

所以,到头来,那些发布信息的绝大多数的个人,反而没有任何责任去承担,这样一来,只会让这种人肉搜索行为失去一种控制。我们当然不能去假设每一个网民都有可能违法犯罪,但是我们必须保证在有网民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能够用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将之找出来,使得感到自己受害的人,能够在对方举着道德的大旗对自己进行伤害的时候,自己也能举起法律的大旗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就像姜岩事件中,为何王菲没有将数量庞大的网民推到被告席上去?就是因为这样做的成本太高了,即使我们确定了每个人的身份,依然不能将成百上千人在现实中进行起诉。

所以,我个人并不认为网络实名制就是一个约束人肉搜索的很好的方式。因为其实依靠现在的可以手段,确定网民们的身份已经并不困难了,对于人肉搜索来说,苦难的是,怎样对每个参与到人肉搜索的人,都明晰他们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让他们受到所应该承受的惩罚。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一旦他们的行为违法了,每一个参与者都应该承担违法成本。

现在关于人肉搜索来说,应该讨论的不是应不应该立法约束,或者怎样约束,而是如何让这种违法的成本确实成形。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如果没有任何成本付出的话,每个人都不会害怕自己的行为会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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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鸽子飞起

On 07/10/2008, in 影·音·书, by 李普曼

变脸无论如何,吴宇森都不会放弃在他的枪战片中加进鸽子的角色。它们落在教堂四周,在枪火与飞溅的血浆中展翅乱飞。

我想,再过好多年,人们也许会忘记《赤壁》、或许会忘记吴宇森在好莱坞的经历,但是一定不会忘记那些鸽子。

所以当我看到《变脸》结尾的时候,一个在教堂组织的葬礼,和一群鸽子,然后是随之而来的枪战、血液、圣象,我才发现找到了吴宇森。鸽子,鸽子又飞了起来。

对于一个导演,这种想法也许是令人感到沮丧的。人们总是记住他一种类型的电影,对于其他类型的电影则忽视或者淡忘——这也许正是吴宇森下大力气拍摄《赤壁》的原因吧?但是真能拍好吗?我看过太多的导演们,雄心勃勃的进行着拍片的计划,想要挤进大师的殿堂,妄图流芳百世,但是结果呢?——没有结果。

并不是所有的艺术家都能让他的作品为永远所接受,只是为当下所接受就好了。《变脸》赤壁不就挺好嘛,简单的剧情,浅显的道理,扣人心弦的电影节奏,火爆的动作场面,有几个导演能做到这一步呢?

古语有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古语有说,有了金刚钻,再揽瓷器活。所以,拍商业片的不一定非要拍出史诗巨著来才能成为大师;想要拍史诗巨著也得看自己到底适合不适合。

在《赤壁》上映前夜,我安静的坐在家中看《变脸》,忽然觉得这样也挺好。没有吴宇森的《赤壁》,至少我们还有他的《变脸》,还有《英雄本色》,还有《纵横四海》。这样不也挺好吗?单单凭借一群鸽子,他也一样会被我们记住,会被我们成为暴力美学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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