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说谎吗?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的拨款终于在立法会通过了。距离2005年发改委正式批复这条铁路,已经过去四年多了,这期间广州和深圳的工程陆续开工,而香港段的拨款竟然到现在才通过——当然,通过的也是坎坎坷坷。

当然,对于这条铁路和香港发生的种种争论,我只是一个最外围的旁观者。所知甚少,也不关我切身利益——可是终究忍不住要多几句嘴。

港府为了推动高铁计划的通过,不断的鼓吹一旦铁路通车后,会对香港经济有多大的拉动作用,会创造多少个就业岗位,香港和深圳间往返的时间也大大缩短,香港和内地的联系也愈加紧密。

也正因为如此,内地许多网友看到有这么好的机会,香港同胞却还激烈的反对的时候,不免有些嘀咕:

【jennyjenny】

广西南宁市 116.1.190.* 发表:2010/01/18 19:57

小家子气,唯恐失去他们做为香港人优越感。。。。。

丝毫不把大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放在眼里,眼里只有他们的的一亩三分地,这和目光短浅,没文化农民有什么区别?

毫无疑问,在持这种观点的网友看来,港府这一项工程可谓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利国利民的工程,对于这样一项工程,你们为什么还要反对呢?

我相信大部分的网友并不具备测算港铁盈利预期和经济刺激作用的专业知识,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不过是因为港府这样说了而已。港府说港铁将会创造近万个岗位,通车初期每日客流近十万,能为香港带来780亿至1060亿元折现经济效应……花不到700亿港币,取得这么大的经济成果,似乎是值得的。香港竟然还有人反对,岂止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简直就是吃饱了撑的。

可是,政府说的就不会错吗?政府就不会说谎吗?作为广深港高铁的最大推动者,港府自然不会说高铁的负面效应,会大力的鼓吹其正面意义。但是,这种正面意义会不会被刻意夸大,甚至是说谎?

一个香港80后网友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我问了一个香港长大的朋友,她确定这组数据没什么问题:

1)91年,香港政府在决定要建机场铁路的时候,告诉我们每日客量会有39,000人次

然后到了2011年每日客量会高达75,000人次,可是到了今天每日客量只有28,500人次

2)2000年,香港政府在决定要建西面铁路时,告诉我们到了2003每日客量会有340,000人次

可是到了2006每日客量只有20,000人次

3)2002年的西部通道,香港政府告诉我们到了2006每日行车量会有28,400

到了2011每日行车量会有46,100,可是到今天最高只有7,351..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迪斯尼的例子,当初港府宁可和迪斯尼签一些不对等的条款,也要力主把迪斯尼引进,并且还是迪斯尼的大股东。可是直到现在,迪斯尼还都在亏损。而且迪斯尼竟然又将在距离香港很近的上海新开一个分店……

政府当然会犯错误,也会说谎。有些错误时无意中犯的,是好心办了坏事。但是有些事确实故意去做的,故意去欺骗民众。

通常,他们都会给民众一个看起来很光明的前途,然后让百姓不断为这个未来买单。到最后那个光明的未来是否会真的实现,则另当别论。那时候,即使梦想破产,百姓也无可奈何——比如面对着亏损的迪斯尼,在没有直选的香港,民众又能怎么办?

不过事情正在发生变化,民众——至少香港民众没人喜欢做冤大头,虽然最后立法院以十票之差通过了拨款,但是那21张反对票背后的民众,与政府间的对立,不会简单的随着拨款通过而结束。我是遥远的旁观者,了解的并不是很多,但是依然能够感觉到这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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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干巴巴的时评。想写字,没感觉。实在抱歉。恩,又是瓶中评

除了上班之外,这两天还在看《1Q84》很好看,但是很熟悉。从里面可以看到《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可以看到《挪威的森林》。村上还在继续建造他的世界。真好。

从每天的评论中大概可以看出公众关注的焦点所在:房价和公务员。而当房价的新闻和公务员的新闻结合起来的时候,就更能撩拨起公众的莫名情绪,比如,咸阳市政府出面,为市直机关的公务员团购房子的新闻。

其实,严格来说,公务员倒不是不可以团购。如果我们把公务员人群也看作是普通百姓的话,普通百姓可以团购,那么公务员当然也可以。但是有有个前提是,以什么身份。是普通买房人的身份还是公务员的身份?或者干脆是政府的身份?用普通买房人的身份去,当然无可厚非。可是现实中我们看到的大多是,在市场上本应该是普通公民身份的公务员,不断打着公务员的身份、甚至是政府的身份去进行市场交易。比如这次的咸阳市公务员团购房活动。本来应该是纯粹的市场行为,货币交换。但是咸阳市却非要把权力搅到当中。

正如王石川评论的,这是拿公权力作抵,作价的是公权力。因为在现代社会里,做为管理者的公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管者。而在我们的现实社会里,公权力也是市场的参与者。且不说那些饱受诟病的国有企业、政府乐此不疲的招商工作、单是公务人员以公权力为自己谋私利的新闻就屡屡出现。

很显然,当政府行为进入市场领域,做为市场参与者进行市场活动的时候,他们规则制定者和监管者的身份会让自己在本应公平交易的市场行为中,占有更强势的地位,并且很有可能损害处于市场弱势一方地位的个人或者群体。也正是因为如此,许多法制健全的国家,才会出台诸多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利益规避,并且对公务员——甚至其家属和亲人的市场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前些时候,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遭遇的“节能灯泡风波”在一个健康的法制的社会,就是很常见的事情。这样的社会有一个共识:相对于个人或者某个团体而言,政府拥有者相当绝大的资源——甚至可以举全国之力——这些资源如果不加限制,很可能会干扰社会的正常运行,成为政府公务人员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

更何况,咸阳市这次为自己谋私利的同时,还对其他更为弱势的群体造成了伤害。

在和同事聊这件事情的时候,她敏感的发现了咸阳市政府出面,为市直机关公务员团购的那些房子,是以限价房的名义开发的。华商报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9年3月份下发《关于金鼎房地产开发公司沣河新区市直机关限价房小区项目备案的通知》中看到,该项目由咸阳中房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一般来说,限价房属于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一种,是为了保障那些买不起商品房的低收入者,但是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标准的群体购买的。其出售对象需要严格进行筛查,并进行公示。虽然相关政策没有规定公务员不可以购买限价房。但是在程序上,咸阳市是否事前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查?在购买者确定之后又有没有对购房者的工作单位、住房面积等方面进行公示。

而且,咸阳市政府将这个限价房项目严格限制为“特供”公务员,无疑中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剥夺了其他弱势群体购买限价房的权利,挤压了他们公平享受国家保障性住福利的机会。

写到这里,想起今年年初在英国发生的英国议员报销丑闻,许多议员、大臣因为虚报补贴,就不得不辞职下台。真是让人感到唏嘘。在有些国家里,政府是一个小权力,大责任的政府。行使权力的时候,处处受到挚肘,议会要审查、媒体在盯着、甚至连一些默默无闻的公益团体,都能强硬的要帮政府算账,看着政府权力的手伸了多长,比如发生医院报销丑闻的英国。而他们一旦出现错误,要承担的责任则远大于其错误可能造成的后果——因为几百英镑的报销费用下台,许多国人是不是觉得过于苛刻呢?

而有些政府,则是一个大权力,小责任的政府。政府行使权力的时候,不但没有相关机构监管、制衡,即使有这种机构,也只是橡皮图章,只是为自己背书而用。他们的权力可以伸到经济、公众生活、甚至是私人生活的领域。比如咸阳市帮助公务员买房的政府,再比如严禁卡拉OK点唱低俗歌曲的重庆市。而对这些政府来说,即使自己权力的手伸的太长了,犯了错误,造成了社会不公和更严重的问题,也不会承担太大的责任——不信,我们都看着咸阳市的这次公务员团购限价房风波,会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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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眼中的马英九

马英九道歉

马英九道歉

马英九又出来道歉了。

在我记忆中马英九上一次的道歉是很久之前了,马英九对台湾在“白色恐怖”时期发生的事情三鞠躬,道歉。我记得当初在看到《冰点》刊登过的本文后的感觉,和许多人一样,我也想到了另一个团体的应该但是却没有表示过的道歉。

随后,我又读到几篇龙应台教授写马英九的文字,包括在许多对马英九特别费案也耿耿于怀的台湾人眼中的为马英九背书的那篇文章。几乎在龙应台的笔下,马英九始终就是一个道德的化身,是在一个肮脏、龌龊、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粪缸般的政治环境中,出现的一个始终坚持一个普通人的品格的政治家。

“道德”,和“理想”一样,是一个总能够让人产生莫名感情的字眼,尤其是在政治组织里。但是有时候,我们也必须面对一个现实,对于一个政治组织而言,道德确实珍贵,但它只能帮助政治人物远离堕落,却不能帮助他做出多少政绩。

在平时的社会中,政治家的个人道德和品格,能够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当初施明德能够组织庞大的红衫军围城呛扁,他个人的道德和品格起了相当关键的作用。但是当人们提议施明德出来在蓝绿阵营间创立红色的第三势力的时候,施明德表示自己不会组党,不会介入任何选举活动。我想,施明德在这方面是一个比马英九要聪明的人。

这次马英九陷入责难的风暴眼,与他的道德无关,他的品格也不能帮他添半分。完全在于他的施政的措施。今天他在南投的道歉,恰恰证明了这一点。他说:“我们可以做得更好,我们可以做得更快,我们没有做得更好,没有做得更快,我们当然是要表示很抱歉。”

马英九政府在这次台湾风灾中,表现的迟缓和无力,确实令人感到气愤。每天看着TVBS新闻台里面报道的灾情,实在不能不把许多责任归结到马英九政府身上去。

当然,面对五十年一遇的灾情,把所有责任归结到马英九身上并不公平。但是对于那些台湾的纳税人而言,他们花钱购买了政府的服务,不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政府强力的措施吗?

当我看到进入小林村的道路被泥石流封住,救灾部门准备从山上重开一条道路进去时,我真能体会台湾灾民见到马英九时候的那种激愤。

当我看到有报道说,台湾的救灾中心掌握的灾情信息还不如媒体全面时,当我看到救灾中心行动迟缓,结果电视台反倒承担起救灾热线的任务时,我觉得如果是我,我也会质疑马英九:“我投票给你,为何见你却这么困难?”

当我听说台湾救灾直升机不够用,结果还要留下两架给“最高级长官”用的时候——当然,最高级长官包括马英九,当我听说马英九曾经拒绝日本、美国救援队,而缺水却食物的小林村灾民还在担惊受怕中被困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崇尚道德的马英九,这次该做出何种行动以谢罪——当然,这是灾难过去之后需要考虑的。

在救灾的间隙,我们听到不粘锅的马英九不断的批评气象局预报不准,批评“外交部”在海外援助工作上处理不当。但是,什么时候能听他对自己的责任进行反思和批评呢?

当然,我也看到许多评论者认为这次造成如此重大的损失主要是灾情过于严重,实在不应该苛责马英九政府,也有人说其实台湾政府做的也很努力。

远处于灾难之外的我们,当然可以轻松的这样说。但是那些痛失亲友,家园被毁的灾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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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事件评论集(查看本博更多关于“乌鲁木齐事件”的文字)

香港《大公报》报道说,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都对乌鲁木齐事件做出了批示。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该批示并未见诸于大陆媒体。而且《大公报》也并没刊登批示的内容。

这是一个很诡异的现象。国内出现如此重大的事件,做为党和政府的最高领导,竟然都未能及时的表明态度,发表讲话,对涉事国民做出和解的呼吁。我个人以为,不但不妥当,而且无助于解决目前新疆乌鲁木齐的动乱局面。

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这起暴乱事件,已经过去两天了。但是局面非但没有完全控制住,反而产生了更多变数。通过微博客饭否上网友和媒体人报道可以了解到,目前乌鲁木齐的汉族民众已经开始聚集起来,进行另一场暴力活动。虽然官方在极力将事件中的民族冲突淡化,但是由于对事件处理失当,几乎没有人会消除对乌鲁木齐暴力冲突事件的民族矛盾的印象。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一直认为,将发生在乌鲁木齐的这起事件,定性为恐怖事件更为妥当。这不仅仅是因为它针对平民进行无目的杀戮的性质,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以为这可以淡化事件中的民族冲突——恐怖事件并不是单纯的反一个种族一个民族的,他是反人类的一个表现。这在国际上已经达成了共识。而且通过这一定性,中国还可以积极与西方国家沟通,对境外的煽动性组织进行遏制。(更详细的内容见我的另外一篇博客:这是一起赤裸裸的恐怖活动

但可能是我的判断过于简单,或者是政府有其他考量,官方依旧认定这是一起暴力犯罪事件。到目前为止,我个人实在看不到这个定性比定性为恐怖事件好在什么地方。

除此之外,政府在处理乌鲁木齐这起恐怖事件时所用的方法,主要还是使用暴力机关,军队、武警和公安以威慑力维护稳定。当然,在一起超过一百五十人死亡,多大八百多人受伤的事件中,暴力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却不能将其作为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唯一方法。

我以为,现在政府应该尽快出台对遇害者和财产受到损失的人的赔偿方案——至少要告诉民众政府有向受害者进行赔偿的意向。在受害者人数如此巨大——单是上网者就达到上千人,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赔偿主体的情况下,政府应该承担起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

当年美国遭遇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政府也对遇难的家属进行了赔偿。虽然对于失去亲人的家属而言,对重伤残疾的伤者来说,单纯的物质赔偿并不能弥补其受到的创伤。但是却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受害者的损失。

但到目前为止,我们也看不到这些措施。甚至政府对于赔偿这个问题,一直在模糊的回避。其中有现实的考量。可是更为现实的一个情况是,当受害者得不到任何赔偿预期的时候,他们转而将自己遭遇突发袭击,而受到的损失转嫁到对另一个民族的仇恨上。也就是今天下午,我们所了解到的,许多汉族民众走上街头,开始以暴易暴。

一个很现实的解释是,一场令人齿冷的恐怖屠杀,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精神财产的损失,必须有人承担责任。而现在我们的政府,只是将责任推给任何普通人都不能接触到的世维会,显然这个组织并不能承担这起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当受害者看到无人承担后果,而且赔偿无望时,只好自己去找需要受到惩罚的目标——于是很容易将一起本来是恐怖活动的事件,转性成为紧张的民族对立和仇杀。

所以我以为,在这个时候,汉维两个民族当然不应该为此次事件负责。如果政府不能肯定自己可以让世维会受到惩处,安抚受害者的话,理所应当在这起事件中有所担当,至少承担起赔偿的责任。做为一个微不足道的纳税人,我愿意政府用国家财政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可能是我杞人忧天,但是通过种种迹象我以为现在已经到了很危险的时候了,政府应该从单一的暴力维稳的陈旧思路中转变过来了。

我们今天已经在吃历史的苦果,所以我不希望今天我们种下的因,在未来再次结出更苦的果子来了。我们看到了前人的错误,就不要再让后人为我们的错误买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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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事件评论集(查看本博更多关于“乌鲁木齐事件”的文字)

从昨天晚上八点多到十一点多,短短的几个小时,就造成了一百四十人死亡和八百多人受伤。这起被网络放大为维族人报复汉族人的行动,被官方定性为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这个不伦不类的短语,自从去年西藏3·14事件之后,就一直成为官方对群体性事件的官方描述。瓮安事件如此、石首事件如此、这次的乌鲁木齐事件又是如此。

但是稍有头脑的人就能看出来,这起事件与以往事件具有一个明显的不同:所有的目标都是针对平民——稍有民族敏感的人还意识到,这些平民都是汉族人。也因此,许多人在暴力的冲突中,看到了民族的对立情绪和仇恨。

这当然是成立的,但是过分夸大这种对立和仇恨,只会让对立更加对立,让仇恨更加仇恨。一个事实是,虽然极端分子都是维族人——是全部还是大部分,我也不确定——但是显然并不是所有的维族人都是极端分子。这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

事实上,维族人大部分所信仰的伊斯兰教圣典《可兰经》中,偷盗、欺诈、杀人等罪行都是违背其宗旨的。而最新一期《凤凰周刊》刊登的《喀什的反恐气息》中,记者周宇采访的一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官员“对维吾尔人抱有深厚感情,他认为维吾尔人‘老实、淳朴、讲义气’,最底层的维吾尔人并无独立或支持恐怖活动的愿望。”

虽然我对维族人也心存偏见,但是我还是更愿意相信上面的判断。这一次我更相信是一小撮维族人在闹事。打着民族仇恨的幌子,以民族矛盾为噱头,其实进行的是赤裸裸的恐怖活动

当局显然和大家想的一样,这只是无数次民族冲突中的一起。但是又不能明说,这样会更容易激化民族矛盾——幸好他们还懂得这个——于是只好定性为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

他们自己也说,这是有组织的、有预谋的,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就造成了140人的死亡——官方数据——更重要的是,其主要目标不是政府、不是机关、不是官员、不是军队、不是任何的暴力机关,而是普通的民众。这还不是恐怖袭击,什么算恐怖袭击?难道只有大楼被炸掉,才算恐怖袭击?难道非得有民众被劫持才能叫恐怖活动?

如果这样的话,上世纪朝鲜特工炸掉韩国航班的行为,只能称之为刑事案件,而不是恐怖活动了。而9·11也只不过是伊斯兰民族与英格鲁-撒克逊民族之间的族群仇杀而已。

而且,如果官方的指责属实的话,果真是境外势力煽动的话,将这起事件定性为恐怖活动还有助于赢得国际舆论空间,并进一步与涉事国家交涉。

但是我们的政府才懒得想这些,有了暴力事件,先要暴力镇压。镇压之后,然后找出一个主谋——无论抓住还是不能抓住——可以承担责任,最后将事情定义成“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这个流行的罪名,一切都可以结束了。

而接下来,只不过是汉人对维族人的仇恨进一步加深;维族人对汉人的误解进一步巩固。然后到某个临界点,再一次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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