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微软针对内地盗版用户,实施的强制黑屏的做法,引起了网民们热闹的争论。但是综合看争论的观点,无外乎一个是版权,一个是霸权。前者似乎人人都赞同之,但是后者人人都反对之。于是就有人综合上述评论,以彼之矛,供彼之盾,说使用盗版是为反对微软的垄断霸权。

但是王小峰显然不这样认为。在一篇名为《黑瓶的钙》的博文中,王小峰认为:“版权法出现在复制没有进入寻常百姓家的年代,所以你怎么制定规则都可以。但是今天,谁都可以复制的年代,你就要改变一下观念了,还拿老一套的办法对付,就是刻舟求剑了,求剑若此,不亦比尔惑乎?我百分之百相信,微软这次是在展示他们最新推出的黑色桌面技术。”

现对他的主要观点摘录如下:

版权法从一出现面对的就是利益冲突,这是一个贵族用合法方式掠夺平民的法律。人们在这种法律驯化下一度适应了这一契约方式。但是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被 驯化的人(西方人)和还没有经过驯化的人(中国人以及法律不完备的国家的人)开始明白,既然复制这么简单,我干嘛要花钱呢,那不就是傻逼吗。

数字化技术不是中国人发明的,这都是由版权法最发达的西方人发明的。CD是西方人发明的,CD克隆技术是西方人发明的,电脑是西方人发明的,数字复制技术 也是西方人发明的,但是他们在发明这些东西的时候忘记如何保护版权。这是科技史上的一大漏洞,既然是漏洞,肯定就有人往里钻。

我十年前就写过《盗亦有道》,大致意思是,今天我们盗版是为了让你们还昨天欠我们的债。这话说得有点民族主义,可是历史就是这样,版权保护是否发达,跟生产力水平有关系,跟别的没有任何关系。有人说:“版权费我们在清朝已经支付了。”

好多人很善良地劝微软别这样做,这话也很傻很天真。如果换你的话,你下手会更狠,微软已经让自己的方式逼近文明了。作为一家全球最知名的软件公司,追求利 益最大化是根本,作为一个微软操作系统的使用者,同样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只不过普通人使用微软的软件的利益是您别老蓝屏就行。盗版者也在追求利益最大 化,用盗版的方式资本积累,远远比发动战争更文明一些。你想当世界警察,就有人想当世界小偷。

我一直认为,今天所有数字化产品面临的盗版危机都是数字技术的进步带来的,数字复制技术是一把和杨佳手里的刀相媲美的双刃剑。这就是一个观念问题 了,版权法出现在复制没有进入寻常百姓家的年代,所以你怎么制定规则都可以。但是今天,谁都可以复制的年代,你就要改变一下观念了,还拿老一套的办法对 付,就是刻舟求剑了,求剑若此,不亦比尔惑乎?我百分之百相信,微软这次是在展示他们最新推出的黑色桌面技术。

我还是相信技术会进步,还是相信生产力会发展,到时候总会有办法的。

Tagged with:
 

可爱的苹果迷

On 06/18/2008, in IT观察, by 李普曼

《华尔街日报》专栏作家Lee Gomes在一期专栏中邀请读者对Windows7的新功能进行设想——Windows7能在两年后推出就不错了,但是因为vista的诸多诟病让用户们已经难以忍受了,所以Lee Gomes收到了数量颇多的信件。不过最不能忍受的还不是vista用户,而是苹果的用户。

Lee Gomes在他的最新专栏中这样写道:

诸位,你们必须学会在现实允许的范围内做事。其中包括明白这一点:告诉微软(Microsoft)说,你希望Windows 7立即启动而且其中不能有任何缺陷就相当于告诉本田公司(Honda)说,你希望2010年产的思域(Civic)能够以水作燃料在空中飞翔。

……

任何一个在文章中使用了“Windows”一词的科技专栏作家,即便他探讨的是双层玻璃窗,都一定会受到某些畅所欲言的苹果电脑(Macintosh)狂热崇拜者的抨击,而在这些人想来,他们有力的反驳就是在电子邮件中写道:“你为什么不能撇开什么破烂Windows,买台苹果电脑呢?你要么是个脑残,要么或许你也像其他人那样从比尔•盖茨那里拿了好处。”

不出所料,我收到了一两封这样的邮件。不过我也收到了许多以更巧妙得体的方式弘扬苹果电脑理念的来信。这也是读者反映最集中的一个看法。

举例来说,M.B.迪安斯(M.B. Deans)表示,人们应该把苹果电脑放到Windows开发团队面前,然后说,“喂,照着这个样子做。”

此外,如果我是微软股东,我会因为表达类似下面这一观点的信件数量之多感到些许担心。弗吉尼亚州里士满的比尔•海姆斯(Bill Haymes)表示,“尽管我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直是位微软认证系统工程师,但我家的下一个电脑将是台苹果。”

首先我必须要说明一下,我用的电脑依旧还是Windows xp的操作系统,而且从来没有用过苹果的任何产品。但是这不妨碍我对苹果的产品心存好感——一个连他的用户都这么幽默的产品势必是一个很好玩的产品吧。

更多对于Windows 7的建议请看《Windows 7,你怎么看?

Tagged with:
 

微软对抗google的策略

On 05/21/2008, in IT观察, by 李普曼

微软对抗google微软不是为了打败google,更重要的是不想让google打败自己。google在互联网领域的迅速发展已经让微软头疼不已。眼见过苹果的兴衰、网景的失败,微软很清楚IT行业的兴衰荣辱与朝夕无常。传统的行业也许可以保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霸主地位,但是IT行业很难,这个行业与其说卖的是产品,不如说卖的是创新,卖的是智慧,这是根源所在。

所以,微软当决定要用“搜索返现金”的服务来跟google抢夺市场份额的那一刻,也等于微软在创新上承认落后于google了,至少是已经黔驴技穷了,虽然收购了facebook的部分股份,在这个争夺上打败了google,但是facebook到最后还不愿意全部出售;虽然一咬牙要收购雅虎——这个互联网领域里的元老,但是人家嫌钱少还不卖。

原来,微软除了收购和打金钱战之外,已经没有办法抵抗Google的威胁了。

当然,对于任何的商业对抗来说,收购以及花钱买用户,都是一种手段而已。在传统的商业领域,这两种方式被广泛的应用着。而且“搜索返现金”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所以看起来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是在互联网领域则不是如此。即使是google当初收购雅虎成功,如果没有将两种文化融为一起,也不一定能产生双赢的结果;即使是微软利用“搜索返现金”计划短暂的吸引了大批的用户,谁能保证这种靠着金钱建立起来的关系能够持久?

当然,我们不妨猜测,这个返现金计划是不是其竞价排名或者搜索结果推广的一部分。但是想利用这一个小小的伎俩来对抗google adsense、google adwords如日中天的势力,似乎有点困难——在中国,看看百度联盟就知道了,即使是百度做到了中国互联网领域的老大,但是百度联盟在互联网广告领域却不是。

微软如果真的要自己做好搜索的话,那么就先做好一个搜索引擎——至少做到雅虎那样子可以吧?

其实我对雅虎搜索还是充满好感的,在众多的搜索引擎中,只有雅虎和有道对我的收录最快了。微软如果要收购雅虎的部分业务,还是推荐他收购搜索——虽然自己的搜索在美国也能排到第三名。

Tagged with:
 

微软为什么放弃收购雅虎?

On 05/03/2008, in IT观察, by 李普曼

微软收购雅虎 据国外媒体消息称,微软正式撤回收购雅虎公司的提议,至此,自今年2月1日开始的微软收购雅虎案,正式画上了一个不圆的句号。

微软公司提出的原因是,自己开出的价格已经由开始的31美元涨至33美元,总价格由44.6亿美元涨至现在约50亿美元,这已经是一个很高的价格。而雅虎提出的每股37美元的价格已经超出了雅虎的价值。微软总裁史蒂夫·鲍尔默在5约1日曾表示,微软的出价,不会比雅虎的实际价值高一分钱。而雅虎则一直声称,微软的出价,低估了雅虎的价值。

“经过仔细的考虑,我们认为雅虎的要求不符合我们的经济利益,出于对微软股东、雇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最大利益考量,我们决定撤回我们的提议。”史蒂夫·鲍尔默说。

鲍尔默是在给杨致远的一封信中做出上述表态的。在这封信中,鲍尔默同时指出,雅虎将一些搜索广告外包给google,不但损害了雅虎的长期战略,还对他的培养工程师的工作造成了伤害,同时还会带来监管和法律上的问题。

可见,雅虎在抵制微软的收购上所做出的这一搜索广告外包业务取得了其预想的效果,但是是否会带来鲍尔默所指出的那些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观察。

微软放弃收购雅虎,价格上是一个关键原因,但是毫无疑问不是唯一的原因。

微软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软件生产商,而雅虎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网站,但是二者的结合是否能够带来强强联合的效应还不好说。2000年时代华纳和 AOL的并购,并没有产生预想的强强联合的效果,媒体的帝国和网络的巨鳄的合作并没有在新的互联网时代占据霸主的位置,相反伴随着互联网泡沫的破灭,利润 下降,股票大跌,财务丑闻不断发生,这起并购也被视作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公司合并案失败的案例。

没有理由相信,微软在准备或者提出收购雅虎的过程中,没有仔细研究过时代华纳与AOL的失败并购案例。虽然现在的情况与当时不同,互联网朝气蓬勃的发展,丝毫没有泡沫的迹象。但是并购后势必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雅虎和微软是两个不同的IT公司,他们的企业文化势必有不同的但是鲜明的个性痕迹,如何将这两种企业文化进一步的融合?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软件制造商和最受欢迎的互联网公司,微软和雅虎都拥有庞大的员工队伍,怎么将之融合?

而且雅虎和微软有着不同的发展目标,虽然微软准备在互联网广告市场与google展开更深层次的竞争,但是这绝对不会成为微软最主要的业务,至少短期内不会。那么,如何进一步的整合两家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近年来微软有不少收购,但成功案例不多。根本原因在于微软与其他企业之间的文化差距很大。”曾任微软中国区总裁的唐骏在微软提出收购雅虎的要约后说,及时收购成功,能否达到微软抗衡google的目的还留有悬念。

所以,微软如果成功收购雅虎,并不代表着其终极目标能够实现;而现在放弃收购雅虎,也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在这三个月的过程中,让微软明白了,一家 互联网公司所考量的事情,与一家“为单个机器开发软件的公司”的思维方式、发展路线是有着巨大的差别的。想要成为一家伟大的互联网公司,不仅仅是能够收购 一家伟大的互联网公司就能实现的。

Tagged w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