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自己

On 08/28/2010, in 生活·记录, by 李普曼

今天看到方可成的《南方工作手记之突发应对》,里面提到他在电话采访遭遇挫折时候的焦虑:“这种焦虑的心情和无果的努力一度让我怀疑:我是不是不适合做记者呢?”

这种情绪在这段时间里一直在我心里窝藏着,时不时的就蹦出来,挠我一下。当然,我没做记者,我焦虑的是,不会写字了。

那种每天下班之后,迫不及待的坐在电脑面前,噼噼啪啪用键盘打字的欲望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不见了。这种欲望我记得在石家庄的时候,曾经异常强烈。我那时候精力旺盛,博客分类里涉及了IT、时政、电影、读书和生活琐碎,甚至还时不时的接一两个话题广告写写。有时候翻看过去的博客记录,真的能保证每天都能写千八百字。好坏且不论,但是一直在努力的写。

但是现在,坐在电脑面前——有时候是强迫自己——的时候,竟然满脑子空白,不知道从何开始,也不知道要写的话题在哪里。

于是开始在平时上班的路上、下班的地铁上,想一些话题,记下来,准备回家写。掏出那个记录话题的小本子,看到上面写着以下几个短语:

工具不理性、政府老大哥、绝望的秋天、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炒作也有是非

但是这些话题并没有都形成完整的文字,只有最后一个,后来因此写成了星空主播门那篇博客。而工具不理性,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是因为什么话题想到的了。

当然,我一直坚持一个认识,文字本身是有生命力的,甚至它本身的生长力量要比你实事先设定好的轨迹要难以驾驭。我知道,哪怕我随便开一个头,我的手指头就能在键盘上噼噼啪啪的敲下去,然后,让文字自身的生命力——而不是我的脑子——驱动着我的手指头,去寻找那一个个的字母,然后,半个小时之内,伴随着最后一个句号,一篇本来不存在的博客就此诞生。

可是,那样我也只不过是文字的一个工具而已,是它实现存在的一个路径。是它而不是我决定了文字的主题、内容和风格;这篇文字的主人也是它而不是我;是它控制了我而不是我控制了它。它一直就存在在我的脑子里,那些词、那些短语、那些句子,在某个我记得不的时候,藏在了我的脑子里。平时我找不到它们,但是它们却一直存在,并且希望能够再现出来。于是,当那个开头出现的时候,它们突然间从脑子里打开了一个通道,流到我的指尖,自由组合成了句号之前的样子。

当然,我并不是想控制什么。只不过时间长了,我就会有开头引到的方可成所感受的那种焦虑。我发现,我不会写字了。文字本来就有其生命力,在我会写字之前,它有;在我会写字之后,它也有;现在它依然存在,但是,我却已经不会写字了——就像一个槲寄生一样,我只是一个寄主,但是现在已经没有可供它使用的养分了。

在方可成的博客里,还有这样一段:

读到曹老师改过的稿件,我再度陷入了自我怀疑:原来我不仅是采访不力,写作也很没水平,我读的小说太少了,我的叙事能力太差了。

在上次整理刘赘衡的封面故事的时候,我就有过这种怀疑。故事已经很熟悉了,素材也摆在那里,但是不知道该从何开始,自以为很好的结构又其实落入俗套。于是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还会讲一个好故事?虽说平时和评论接触更多,但是如果连个故事都讲不好,我自觉也不会成为一个好的评论者。

这次回老家,特意拿回了卡尔维诺的那本《为什么读经典》。这并不是一本小说,但是却是一个经典作家对经典的一些理解,我得从了解何为经典开始,重新开始读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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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方设法的退步

On 05/20/2010, in 生活·记录, by 李普曼

新博客开张语

有时候下班很晚,半夜才能到家。经常看到小区门口那些羊肉串和麻辣烫的小摊子。用编制袋打起一个小帐篷,用竹竿架起一个灯泡。我看到的时候,几乎没什么人了,半夜里灯泡更显的昏黄。可他们就还那么坚持着,也许会有一两个像我这样下班晚的人,可能会光顾一下。

有一次在一家麻辣烫摊吃东西的时候,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们聊天,问他们的生活。听起来很简单:上午买菜、洗菜、穿串;下午出来摆摊,一直摆到半夜里。

每天只做两三件事情,会觉得烦吗?我现在已经几乎没这样的经验了,也不知道会怎么样。我的生活、时间现在正在不断的被切割,切成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碎片化的一个很直接的后果就是,字写的越来越少,博客更新的越来越慢。以李普曼为名的博客开设以来,这是从未有之事。

或许也和另一个原因有关:博客被墙了,访问量急速下降。以前三位数甚至四位数的访问量,现在变成了最基本的两位数。写了半天的字,却不被人看到,意义何在?

所以在前两天博客出现问题,文章全部丢失的时候,我甚至想过干脆停止算了,以后不写博客了。许多人现在不都已经转向微博了吗?微博我也开了好几个,打理那里就得了。

但是终究放不下,昨天突然做了个决定,重新注册一个域名吧,回归墙内。和氧气层商量了一下,他也非常赞同。于是一直搞到凌晨一点,终于新开了一个博客:lipuman.net——在lipuman.com开了整整两年之后。

两年前,那个博客也是氧气层帮我开的。当时我还在yo2写着名为“壹杂志”的博客。氧气层对我说,你写的那东西迟早会害死yo2的,还是出来独立了吧,我帮你弄。

于是就答应了。那是2008年5月13日的晚上,他帮我买域名,帮我搭起了一个wordpress得博客系统,帮我调试好了,一直到了凌晨一点多。

那时候的我,被切割的时间碎片还很少。除了固定时间的上班之外,就是下班后吃饭、老婆看电视看书,我上网折腾博客。那个时候没有微博、我也没开那么多的博客镜像、不玩游戏、不聊天、不折腾其他网络应用,一门心思就是看书、看新闻、写博客。

写啊写的,还写出了一份喜欢的工作——这个经历过两天会写到;写啊写的,就写了两年。写啊写的,没把yo2写死,结果差点把氧气层的博客给写死——短暂的被墙了一次,后来换了个ip又回来了,而我则一直留在墙外。

写啊写的,写的越来越少、越来越慢。工作越来越忙,闲暇时间就越来越少。微博出现了,更加开始将经历给切割开了,有段时间整天回家我就躺在床上玩手机上微博。精力一分散就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电视啊、低智商的小游戏啊都开始在我的脑子里跑马圈地,每个人分去一部分时间。碎片越来越少,看书写字的时间也就越来越少。

于是很羡慕那些人,他们不用那些花哨前沿的网络应用,甚至不用电脑。只是安静的看自己的书,写自己的字,干自己的活;

于是很羡慕氧气层,每天打电话的时候都在和朋友们喝酒,电话里人声鼎沸、喜气洋洋猪八戒。回了家之后,还有那么大的精力,还能折腾到很晚——我则是一个完全不能熬夜,精力严重不足的人;

于是,我甚至很羡慕那卖麻辣烫的小两口。确实是生活所迫,但是确实能集中精力做一些事情,能够有所收获——我想他们每天晚上回家数着那零散的钞票的满足感,比我手机里跳出的工资短信要强的多。他们毕竟还有收获,而我却在不断地失去,失去时间、失去经历、失去阅读的乐趣、失去写字的动力。

所以我才想方设法的逼着自己重新集中精力,回到把一些不必要的碎片重新拼合起来,慢慢退步回以前的生活状态。

为了这种退步,我尝试了好多次,可以说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这一次,我想用重回墙内的方式,刺激我当时最原始的博客动力。

试一试吧,但愿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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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口气,继续写字

On 05/19/2010, in 生活·记录, by 李普曼

1、

突然间,博客上的内容就都不见了。所有文章,所有的网友评论。(写完这篇文章后发现,发布不了。原来是系统出了问题。后来被氧气层帮忙解决掉了。但是博客写了,不能不发,还是发在这里吧。

在这个博客写了整整两年了,然后说没就没了。

前天看着那空荡荡的博客,心里生出许多空虚。发现那两年的文字,丢失了之后,竟也没有任何感觉。没有心疼、没有懊恼,失落倒是有几分,但终究不是那么强烈。

甚至,很少有人在意。如果连我都不在意,谁还会在意那两年前的文字?两年前我都写了什么?脑子里能想起几分来,但大部分,都记不得了。

那么我写的这两年的字,意义何在?

彷佛在沙滩上用力的写下的内容,潮来潮退之后,什么也没有留下。仿佛这个世界上,它们从来没存在过一样。

如果没有意义,那为什么还要写呢?

当时跟朋友聊天的时候,赌气的说,真想就此罢手,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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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在进步,我却在退化

On 02/07/2010, in 生活·记录, by 李普曼

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陈冠中的《盛世:中国二O一三年》。很好看的小说,也曾经是好几天我们饭桌上谈论的主题。不过,今天它不是我要说的。

我要说的是好久没有的阅读的快感,今天下午仿佛又回来了。我安静的靠在床上,一页页的翻看着竖版的小说。很久没这么认真过了。在此之前的好久,我的阅读都是零碎的,或者是在上班的地铁上,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或者是睡觉前,翻看几页。但是能安静的看半天书的时候,不知道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用一大块时间看书之后,仿佛跑了一个长跑,酣畅淋漓。外面天色渐暗,我打开灯,边煮饭边回味那种畅快感。

思绪自由流动,由此及彼。本来想着看书的思绪,在一个岔路口跑到了博客上面。思绪的转变让我意识到,我不但好久没好好读书,而且也好久没认真写字了。曾经发奋效仿偶像沃尔特·李普曼每天练习一千字的博客,经常几天甚至一个星期不更新。

情况早已经意识到,只不过每次意识总是不同。之前总是想到,工作太忙了,回家吃晚饭就该睡觉了。其实事情或许并非如此——正如,好久没有大段、连续的时间阅读并非只因为工作原因。工作确实比以前忙了,但是在我不上班的周末,为什么也竟然没有写字的欲望?

我边搅合着锅里的饺子,边把现在的生活和以前的生活切开、并列到一个时间线上,一帧一帧的对比。不由得发现一个事实:我写字写的最勤快的时候,是家里有台式机的时候。当时我坐在石家庄租来的房子的窗边床脚,对着十九寸的显示屏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得不亦乐乎。而到北京之后,台式机已经拉回老家,为了所谓的工作方便的缘故,重新买了一个笔记本电脑。而且同时配了一个可以放在床上的桌子。

在博客更新量越来越低的那段时间里(有一段时间是因为家里没安宽带),正是我越来越频繁的靠在床上,把笔记本摆在面前的时刻。回头看着那时候的我,舒服的躺着,对着笔记本,鼠标晃来晃去——甚至经常懒得输入网址,只是用鼠标去点击历史浏览记录查找经常去的网页。

我们时常惊叹科技的进步,而且在网络时代,还发明了一个新词——用户习惯,以让用户使用越来越方便为目标。于是电脑越来越小,甚至你可以躺在床上,当成一本书一样将笔记本竖在你的面前;而浏览器的功能也越来越多,以前有本地收藏夹,后来开始为你保存浏览历史记录,现在甚至已经可以在线收藏。只要输入一个账号,你就可以只使用鼠标来打发你的网络时间。而未来,人们甚至可能用眼睛、用意念来控制电脑,完全把手解放了出来……

但是,认真的写字看书,本来就不只是一项脑力劳动,更是一项体力活动——这个观点,村上春树在他的《当我谈跑步时我会谈什么》书中表达了很清楚,也因为这个原因,他写了多少年的小说,就跑了多少年的马拉松。

可就是伴随着这个科学的进步,我的身体越来越懒,越来越习惯于那些声称让我的使用更方便的使用习惯。我回到家,吃晚饭,习惯的把笔记本搬到床上,自己让床头一趟,开始用鼠标点来点去。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睡觉的时间,除了浏览器增加了一些历史记录之外,我几乎一无所获。字,更是没留下一个。

甚至说起来更为有意思的是,我看电影——这倒是娱乐活动吧?——最多的时候也是台式电脑的时代、甚至是电视机加DVD的时代。从电视时代到台式电脑、然后到笔记本的时代,看电影的数量是直线下降的。现在我有笔记本之后,电脑是下载了不少,但是却很少认真去看。

虽然技术的进步,确实让我的生活越来越方便,甚至是安逸。但是也让我越来越耽于这种安逸,以至于忘了——或者是以各种理由(比如工作忙)逃避了之前所努力的方向——安逸成了追求的本身,我上网,越舒服越好;看书,越随意越好。于是方式成了我在意的焦点,工具成了我生活的目的。也因此,我的生活在慢慢的退化。

其间的逻辑我还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还不知道为什么会事情会发展到这种情况。但是这个现实确实不容置疑:外部科技的进步,正在让我本身越来越退化。我不知道别人是否如此,但我肯定是这样——但这又肯定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我要的结果很简单,正正常常上班——养家糊口,踏踏实实看书,勤勤恳恳写字。现在除了前面那个还能做到之外,后面两个实在离现实越来越远。

吃完了盘子里的饺子,我决定改变这个现状——至少现在能够改变一些:把电脑桌清理了一下——之前没用的东西都堆在那里,搞得我实在没心情在上面开电脑——决定以后慢慢的让技术生活退回到以前的阶段。虽然暂时不太可能扔掉笔记本,买回台式机,但是至少把笔记本当成台式机放在电脑桌上。

而至于说看书,以后尽量坐在桌子前面看吧——虽然今天躺在床上也看的很愉快。

网络应用上,尽量不太用到的新东西就不要尝试了,现在这些对于我而言,应该足够了。

科技终究是在进步,而且越进步越快。我当然阻挡不住。我只有不断的提醒自己,有时候让自己的技术接触退步一点,总也是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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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么成为“李普曼”的

On 06/12/2009, in 生活·记录, by 李普曼

一上QQ,QQ邮箱的管理员就发来一封邮件,祝我生日快乐。才想起来,按照阳历算的话,今天是我25岁的生日。那么,在今天写一写关于这个博客的一些事情,或许是一个合适的日子——虽然我并不过阳历生日,也并不觉得生日有什么好纪念的。

根据文字记载,这个博客开始于2008年5月14日。当时氧气层邀请我把博客假设在他的服务器上——之前我并不认识他,而我又是一个技术白痴,他几乎帮助我完成了这个假设博客需要的所有工作。

当帮我注册域名的时候,他问我是不是用之前我使用的博客名称注册,但我决定重新起一个名字——当然,在网络上,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叫做“李普曼”的。

知道“李普曼”是谁的人,看到我用这个名字可能会会心一笑,或者轻蔑一笑,或者嗤之以鼻;而不知道“李普曼”是谁的人,则一遍又一遍的问我:你是个女生吗?(在中文的语境里,“曼”这个字似乎更多的用于女生的名字)

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决定用这个名字重新开始我的博客历程——这个,我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就深深为之着迷的名字。

他叫做沃尔特·李普曼,在我心中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专栏作家,他曾经笔耕不辍的影响了7届美国总统,给几代美国人解 释复杂的世界;他曾经参与了一战后的世界重建,毫无疑问也影响了时任总统威尔逊的政策;他曾经被他的同班同学,直呼为美国未来的总统,可最终的事实是,每 一届的美国总统都不得不重视他的意见……

“1967年当他退休的时候,就好象是一个形成制度的做法突然停止了存在。整整三代人都靠沃尔特·李普曼指点政治事务的迷津。”李普曼的传记作者,罗纳德·斯蒂尔在传记的序言中如此写到。

不用列举太多了,单单是这些,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会说,知道“李普曼”是谁的人,会对我有不同的笑声了:认同我的理想主义的人,可能会心一笑表示理解(当然,不是表示肯定);而更多的人可能是轻蔑一笑或者嗤之以鼻——这是一个多么不自量力,毫不惭愧的年轻人啊。

确实如此,我在确定使用这个名称的时候,也犹豫再三——不要太自不量力、自以为是噢。我提醒自己。但是转念一想,管他呢,反正我也从来没有掩饰过,我对沃尔特·李普曼的崇拜和着迷,我对他所取得成就的痴心想。

我知道很多人都很有自信的表达自己没有偶像,不搞崇拜,没有喜欢的人。但是我丝毫不掩饰我对这种在天才智力和深邃思想的崇拜和着迷。从这个意义上说,沃尔特·李普曼可以称之为我精神上的导师——虽然,我并不是无时无刻的在让他指导我,比如在一开始的时候,我就非常混乱。

当时我不知道我写博客为了什么,有时候会迷住点击量,每次都刻意优化,写一些热点的文章,虽然空洞无物,但是能从搜索引擎上带来好多流量。后来我也 着迷于博客盈利,在上面写话题广告,也挂上了个Google广告(现在还有,但是已经不太在意)。有一段时间我还为了PR值而着急,不断的找人交换链 接……

然后,我觉得把时间放到这些事情上好无聊,就像舞雩有一次劝我说得,随意写点东西确实挺自由的,但是不能玩的太过火,玩的太过了,就容易把自己迷失了。

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博客开始转变了。我很少再写那些东西,或者搞那些我根本不感兴趣的玩意。把心思放到写的东西上来。

我要求我写的东西,应该是我相信的——至少在我写的时候是相信的——而且也会转载一些我相信的东西。

我的博客每天也就三百多个访问量,二百多个订阅——访问量还有一大部分来源于搜索引擎,转瞬即逝——我不知道我写的这些东西能影响几个人——其实没 有影响也罢,在一封邮件中,吴晓波先生也承认这是一个注定不会再出现沃尔特·李普曼的时代——关键是,我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就行了。

如果我的观点被你承认,你的观点也被我和其他人承认,那么我们就会成为有着共同利益的群体吧?如果这个群体足够大……不能再如果了,再如果的话,就可能出现群体性事件了。

这就是我为什么成为“李普曼”的原因,也是我为什么成为这样的“李普曼”而不是那样的沃尔特·李普曼的原因。

毕竟有一个伟大的李普曼了,我普通些也没有什么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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