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与道歉

On 08/06/2009, in 今日政治, by 李普曼

昨天凤凰卫视的《总编辑时间》中,值班总编辑吕宁思读了一个民间思维定式的段子:

在今日中国,一提到女秘书,就想到小秘,一提到打假,就想到假打,一提到生意人,就想到短斤少两,一提到当官的,就想到贪污受贿,一提到办事,就想到找关系,一提到工程,就想到腐败,一提到娱乐,就想到卖淫嫖娼,一提到贪官,就想到二奶,一提到女公关,就想到性武器,一提到考察,就想到公费旅游,一提到先进事迹,就想到是胡编乱造,一提到数字或政绩,就想到有水分,一提到奶粉,就想到三聚氰氨,一提到发烧,就想到猪流感。

现在看来,这个段子中,还得加上一句:一提到车祸,就想到司机的背景。这个思维定式在“杭州飚车案”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在网民们的猜测下,肇事者胡斌的父母亲属,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通天人物,不但能买通交警,影响法院,甚至还能在司法体系里玩狸猫换太子。

当然,最终这些都被证明是纯属虚构,没有雷同,没有巧合。但是,这也不妨碍网民们在前天晚上,一辆保时捷撞死一个打工少女后,网民们对开保时捷司机的背景猜测。但显然没有找到可能深刻的家庭背景。

当然,网民们不可能个个都是福尔摩斯那般的理性,也不可能个个都是司法专家那么注重法律逻辑。每个人都有产生偏见的可能,但是如果这些偏见被无限的放大,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换句话说,当我们所有的人只是对这些偏见感兴趣,在一起又一起的交通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之后,我们只是看到了“仇富”、看到了“背景”、看到了“不明真相”的用词、看到了强权与弱势的对立——如果我们只是看到了这些,会不会影响我们对真相的关注?会不会把本需要严肃反思的事情,演变成了一出又一出热热闹闹,但是毫无价值的肥皂剧?

而同时,当这出肥皂剧演不下去的时候,当我们发现我们所看到的事情并没有深刻的关系背景,也没有强权对弱势的戕害,更没有丝丝入扣、惊人心弦的内幕情节之后,我们是不是就对这件事情彻底失去了兴趣?而无论真相到底是什么?无论事情的结果会带来什么影响?无论事情该如何发展?无论其意义如何?

那么,在这种思维定式下,当我们看到胡斌的父母真的没有背景的时候,当保时捷撞死打工少女案只是一起普通的案件的时候,我们到底是感到安心还是感到失望?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媒体在这些事件中所起到的作用。石扉客的一篇《警务报道中的反法治倾向》虽然并非针对上面的那些案例而写,但是我们从中也能看到相似的影子:习惯渲染、习惯反法制。而媒体的独立,对真相的追寻则排到了次要的位置。

由“杭州飚车案”延伸出来的“真假胡斌事件”,到后来被证实确实是在网友的思维定式下,上演的一出肥皂剧——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曾是这处肥皂剧中的群众演员——网友们对胡斌的猜测和怀疑,对杭州司法部门的质疑被证明是错误的。那么犯了错误,是不是应该道歉呢?

如果媒体坚持认为不应该道歉,那么媒体所坚持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是对“基本伦理”的捍卫,还是“立场对错”的选择?如果是前者,那么媒体人应该有一个起码的底线:错了,就应该道歉——这也是对媒体公信力的一种维护吧?否则为什么那么多的媒体因为一个错字都要刊登对读者的道歉启示呢?

对不起,我错了——说一句这样的话,是不是会影响网民们对公权力的监督?是不是会削弱网民们在推动案情朝公正方向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我想是不会的,同样做为网友的你,怎么看呢?

ps:目前支持最高的一条评论是陕西一位网友留下的:

陕西省 117.34.163.* 发表:2009/08/06 11:52

当强势群体有意图、有能量、有无数种方式——掩盖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主导和受益的各种真相时;当最广大老百姓听到了太多漂亮词汇、却看到了太多与豪言壮语的巨大差距时,老百姓相信什么???

我并没有否认这些情况的存在,而且在网友的评论中,很多人持有“我们有权力知道是真胡斌还是假胡斌”、“人们不明真相背后深层次原因不在网民”这样类似的观点。我从来是不否认网民们的监督权力的,也是很支持的;我们从来不认为网民们“不明真相”是自己造成的。

但是所有这些,都不能成为否认“胡斌是替身”的怀疑是错误的的理由。

“有关部门”失去公信力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他们犯了错误而且从不承认,并且试图掩盖这个错误。媒体之所以经常刊登“致歉”也是出于维护其公信力的一个目的。而我们呢?长此以往,网民们的“公信力”会不会因此而下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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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事件中的西方报道

On 07/08/2009, in 今日政治, by 李普曼

乌鲁木齐事件评论集(查看本博更多关于“乌鲁木齐事件”的文字)

今天在FT看到一封读者来信,抗议FT对乌鲁木齐骚乱带有偏见的报道。当然,偏见是读者认为的。

该读者在信中说:“文中充斥了西方人对中国的偏见,这似乎已经是一种西方的惯性思维了:中国政府永远都是不好的,中国发生的问题都是中国政府导致的。即使发生了这样血淋淋的暴民动乱事件——确凿无疑的骇人听闻事件,你看你们报道的口气,还想表示怀疑吗?”

这种强调,每当中国发生重大事件的时候,都会看到。在去年最强烈的时候,诞生了一个著名的网站anti-cnn。

在持有这种看法的人眼中——事实上,这也是一种偏见——只要西方媒体中,出现中国或者中国政府负面的角色,无疑就是带有偏见的,无疑就是在抹黑中国。

我也曾持有过这种观点,大学时学新闻的时候,也接触到很多这样的案例,印象中李希光先生还曾经写过一本《妖魔化中国》的书。

可坦白来说,我所能接触到有限报道中,却很少能感受到媒体在刻意的妖魔化中国。许多接受了正规教育的人——如之前的我——都会持有一个观点,西方的新闻自由是虚伪的,其本质是为了资产阶级服务的。也正因为其虚伪性,所以在报道中国的时候,他们经常会露出其不怀好意的面孔来。

虽然现在我已经抛弃了大学时对西方媒体的看法,但也得承认,在许多时候,他们做的并不专业——至少经常有意无意的犯诸多错误。比如最近就屡屡把石首事件中警民对峙的图片用到乌鲁木齐事件中去。

但除此之外,我相信他们在报道中,还是恪守了一些新闻人的基本原则的,比如客观、真实、迅速等等。不过实事求是的说,没有绝对的客观,做为有思想有自己判断力的记者,不可能不带有偏见。这种偏见就可能体现在新闻素材的取舍上,比如一些记者在乌鲁木齐事件中,过于侧重维族人抗议的画面,或者是集中报道了警察、军队维稳的镜头。

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但是西方新闻界之所以能够在带有偏见的情况下,仍然保持良好的声誉——至少来看,CNN的声誉要比anti-cnn要好很多,都不是一个量级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他允许不同偏见的存在。而受众通过接受带有不同偏见的信息,自己也能有一个基本全面的判断。

具体到西方媒体这次报道乌鲁木齐恐怖事件,我在看到路透或者CNN的画面时,感觉基本上他们还是将受害者的惨状表达了出来。只不过后来因为政府处理失当,事情的焦点由恐怖事件转变成了民族冲突——这是比之前的恐怖事件更新的进展,当然也会成为媒体追逐的对象。

而且在我看来,西方媒体对政府持怀疑态度,对政府进行批评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处处和政府一致,那才是不正常呢。

倒是我们,在一言堂的环境里生活惯了,每天接触到的信息几乎都是声音一致的。每每发生暴力事件,总是少数人在教唆,总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围观。政府的处理总是及时的,事情的结果总是令人满意的。

一旦我们习惯了样的媒体报道,然后看到有媒体竟然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竟然指责我们的政府,竟然批评我们的政府时候,自然而然会产生一种异样的心理。

不能不说,这也是一种偏见。这种偏见的持有者,要求他和政府保持一致,仅仅围绕在政府的周围,同仇敌忾,攘内必先安外。但这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还是来说这次的乌鲁木齐恐怖事件吧,政府的处置措施是明显失当的。但是国内的媒体显然并不能指出这种失当之处,而国外的媒体点出来了,难道不是一件好事情吗?何必每看到西方媒体对中国的批评性报道,就产生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感觉呢?

而且,这种监督政府的职责,我们的媒体没能承担起来,却让西方媒体来承担了,我们难道除了带有偏见的愤怒之外,就不感到惭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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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逊,谈不得

On 06/29/2009, in 今日政治, by 李普曼

迈克尔·杰克逊去世的那天,我写了一篇博客《迈克尔·杰克逊的时代过去了?》,结果招来一片骂声。可以看出来,骂我的人都是杰克逊的粉丝。他们骂我的观点简单可以归结为:

1、杰克逊的时代没有过去,他是音乐之王,永不过时;

2、你没有听过杰克逊的音乐,不懂杰克逊就不要自以为是的谈杰克逊。

3、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谈杰克逊。

当然,这些意思是我归结出来的,并不是原话照抄。大家在跟帖里批评我时,还是充分发扬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精神的。只不过许多人在这些观点之间,总是夹杂着一些评判我的道德水平和智力高低的词汇,甚至可能会问候一些人。

说实话,因为能力有限,自己写的东西招来网友批评也是经常的事情。不过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他们批评的时候,总不愿意就事论事,甚至连文章都不愿意看完,就带着看标题所产生的预设立场,对我的文字产生一个判断,进而对我的为人有了一个鉴定,比如智力低下、或者逼很傻之类的标签就会贴在我的身上。

我说许多人没看完我的文字,是有理由的。比如那篇写杰克逊的博客。我在文字中也承认,之前对杰克逊不甚了了,也没听过他的歌曲——要说不懂的东西就不要装懂,这个道理我也知道。所以我从没谈到他的艺术成就,唯一沾点边的是,我说他的歌曲不比披头士的好听。这纯属个人的好恶,可能惹来许多杰克逊的歌迷的不爽。但是他们总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喜欢杰克逊吧?而且我也没说他的歌不好听。

我觉得这种现象还真令人恐怖,我们国家经历过比这还要狂热的时代。当时人人都信任一本小红书,你要是稍微对这本书表现出怀疑或者厌恶,那么你肯定是被专制的对象。虽然那些因为我说了杰克逊的歌曲不比披头士好,就很不爽的歌迷还没有那么疯狂,但是我觉得他们很有那样的潜质。

其实如果通读完我写的那些字,一般应该可以理解。我的意思是:

1、迈克尔·杰克逊已经建立起了一个音乐王国,那个时代不会过去。任何喜欢他的歌曲的人,随时可以进入那个王国;

2、迈克尔·杰克逊并不仅仅是在音乐、舞蹈方面的才华,他在慈善事业的付出也令人敬佩,且不应该被忽略——我不懂音乐,不懂他的歌曲,只好说一下他参加的慈善活动。难道谈一个人,就必须从一个角度去谈吗?看问题,就必须只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从另外的角度看杰克逊,就是对他成就的否定和侮辱?

为了不让杰克逊的歌迷们再次误会,我把我的主要意思给加粗了一下。其实我倒也不是不能被人骂,不能被人批评。只是我觉得这样不管文字是什么意思,也不愿意去了解文字想表达什么意思。只是带着自己的偏见,以一种不是朋友,就是敌人的态度,大骂一顿,实在有点莫名其妙。

我能想象,那些一些人都是带着预设的立场来看每一篇关于杰克逊的文字的。他们心目中首先认定杰克逊是伟大的,是音乐之王,是舞蹈界的奇才。他们看每一篇关于杰克逊的文字,不过是为自己这个判断去找一个又一个的文字上的支持者,你看纽约时报这么说的,你看BBC也是这么认为的……

而一旦看到与自己的判断不符或者看起来不符合的文字或者观点,想也不想到底有没有道理,就拿出大棒子、扣上大帽子:不是无知,就是傻逼。而一个无知者,或者傻逼的文字,当然是没有说服力的,也就更不值得一读了。

这样继续下去,他们只会越来越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东西,越来越笃定自己的判断——看起来一个人坚信自己所相信的东西,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因为他坚信自己相信的东西之外的东西,一定是错误的,这就很糟糕了。

我不能说众所周知,单是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我不大相信这个世界上到处都充斥着永恒不变的真理。在自然科学里,这种事情可能会多一点,比如太阳东升西落等等可能是不需要质疑的。但是在社会科学里,到处都存在着可以被质疑的东西。

比如我一直很困惑的一个事情,在解放后,mao所在的那个时代,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像患上痴狂症一样的相信他所说的任何一句话,所作的任何一件事情。而在mao去世将近半个世纪后的今天,还有多少人会如此痴迷?

就是在自然科学里,许多事情也并不一定完全就是不可改变的。比如在中世纪的时候,人们坚信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并且不允许人们提出反对意见,不允许人们质疑。后来,布鲁诺先生,非要说地球不是。那好吧,于是他就被烧死了。

所以,可以想象,对一件事情痴狂的相信,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情。甚至有时候,连你去赞扬他们所相信的事情,也不行。

比如我听说那个疯狂年代的一个事情,一位老师,被学生们批判后,被罚去扫厕所。他为了表现自己接受改造的积极性和对毛主席的尊敬,于是在自己的打扫的地方,庄重的写下了:mao万岁!的标语,结果被红卫兵斗士认为是侮辱mao,罪过又重了。

而我呢,虽然我是在对杰克逊表示我的敬佩,但是由于一方面承认了我没听过杰克逊的歌曲,且之前对他有偏见;另一方面认为他的歌曲并不是最好的,至少不比披头士的歌曲好听。于是我就只好被网友们痛斥一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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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批判诺贝尔奖

On 10/10/2008, in 今日政治, by 李普曼

诺贝尔和平奖出来了,不是之前呼声很高——国内呼声,国际上不知道怎么样——的胡佳,而是芬兰前总统阿赫蒂萨里。对于后者,我一无所知;对于前者,我知之甚少。所以本来不应该对此发表评论,恺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吧。

但是下午时候,自己的QQ群里对这个问题争执的非常厉害,有朋友说这个奖颁给被囚者比颁给一个总统要更有意义,有的说胡根本没有资格获得该奖。当然,有没有资格也不是我等小民能决定的,那是由诺贝尔奖委员会所决定的事情。而至于是否被囚禁是不是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奖条件之一,我就更不清楚了。

我个人印象中对于诺贝尔奖最早的印象来源于高中时代的历史课本,上面提到诺贝尔奖委员会将诺贝尔文学奖颁给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格医生》,于是引起了苏联政府的强烈反弹,对帕斯捷尔纳克进行了狂风暴雨的批判。罪名我已经记不清了,想必大意和之前国内盛传的什么诺贝尔奖对社会主义国家心存偏见的观点差不多。

后来在看《伯林传》的时候,提到过伯林造访苏联期间,曾经拜访过那帕斯捷尔纳克。而当以赛亚·伯林离开的时候,帕斯捷尔纳克交给他一部书稿,说自己愿意不计一切后果将这本书在西方发表,这本书就是《日瓦格医生》。

我并不是很清楚当时苏联真正的专制情况,但就《日瓦格医生》获奖后,帕斯捷尔那个受到的迫害来看当时他的行为,那种不计后果几乎可以为之而牺牲自己来发表这本书的精神,似乎是现在那些整天想抱诺贝尔奖粗腿而不得得中国作家们所缺少的。所以诺贝尔奖不给我们,也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不过许多人并不这么认为啊,总是酸酸的说诺贝尔对中国有偏见,诺贝尔有意识形态云云。我本来还想拿出帕斯捷尔纳克来为诺贝尔辩解一下,结果就传来了胡佳落选的新闻,我实在就无话可说了。诺贝尔奖的确对中国人有偏见,而且偏见还不小。让我们继续的批判他吧。

云南省禄丰县,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恐龙化石。但是数量多也带来了一个困难,那就是要保护这些化石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对于十几亿的资金,禄丰县拿不出来了,于是便想到了开发。结果有那么多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却没人承担保护、开发恐龙化石旅游景点的责任。于是禄丰县没有办法,通过招商引资,找到了一家民营企业。这家民营企业计划出资16亿元来保护、开发这些恐龙骨头。

消息一经传出,责难之声纷至沓来。许多人认为把这无价之宝交给民营企业经营,怎么看都是败家子。也有人质疑民营企业是否会自觉的保护文物,害怕搞不好会亏对历史。

当国家和政府需要帮助,当历史文物需要保护的时候,人们不去责难那些被国家所扶持、保护的国有企业为什么不承担起这样的社会责任,倒来责难一家来开发这个项目的民营企业。可见社会上对于民营企业带有着多大的偏见?

读吴晓波先生的《激荡三十年》对于中国民营企业在上世纪八十年到到今年的发展轨迹也算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一开始,相对于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属于石头坑里蹦出来的,爹不疼,娘不爱,反而限制连连,怀疑一片。后来改革开放了,外资企业进来了,民营企业还是石头坑里蹦出来的,继续处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这个链条的最底层。直到给他们在政治上正身了,说他们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了,但是社会上毫无疑问还是对民营企业心存偏见。

很难理解这种偏见是如何而生的。面对着那些吃拿等靠要的国有企业来说,民营企业知道自己出身低贱,很少向政府索要什么,倒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过程中,不断的发展壮大,为社会进步创造了日益丰盈的效益,也日益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当初破产之风盛行,民营企业为政府解决了多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但是,就是这样子,当一家民营企业站出来要开发国家的旅游资源的时候,还是会被当成侵吞或者挥霍国家财产的嫌疑犯。可见偏见有多么深,仿佛一种从上世纪绵延至今的国仇家很。

也正是在这种偏见中,民营企业大则大矣,小则亡矣。尤其是在今年,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众多中小民营企业倒闭破产,一时以来竟也能拖累中国经济的整体的走向。这些民营企业的衰亡,在很大程度上,都源于这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和不公正的对待。

虽然我们认识到了,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最重要的一个力量,但是如果没有从观念上改变看法,迟早会吃到自己偏见的恶果——我是在耸人听闻吗?但愿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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