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十年可以称之为伟大

On 09/29/2008, in IT观察, by 李普曼

google成立十周年文章

虽然断断续续的获取信息,google诞生十年了。但是一直没有引起我的很大兴趣,毕竟在中国这个地方,google还不能称之为搜索引擎的领跑者——让一个无恶不作的百度获取稳固的霸主地位,怎么看起来都让不对中国的google提不起兴趣来。

不过,google本身就是一个能让你在不感兴趣的时候提起兴趣来的公司——让我们暂且抛开坎坷的谷歌吧——今天我在看到google制作的十周年专题的时候——我暂且庸俗的称之为专题——我对这家公司的兴趣又开始盎然了。

十年了,从1998到2008,这短短的十年当中,google就成为了互联网领域里的一家伟大的公司。当然,伟大这个称号在很多人看来是不能套到google头上的,也许吧,不过在互联网络领域里,除了如果google称不上伟大,我实在看不出还有哪家公司可以符合此桂冠了?wordpress?facebook?yahoo?还是微软?前两者稍显稚嫩,后两者则老态龙钟了。只有google,还能在十年后继续推行什么10的一百次方计划,雄心勃勃而又罗曼蒂克。

互联网当然是一个依靠技术而取胜的世界,如果你拥有了世界上最好的程序员,如果你可以如微软般的垄断某种专利技术,你当然可以做到很强大。但是强大不是伟大,伟大的公司还需要一种叫做创意的东西。

我不是一个IT人士,对这个行当也知之甚少。不过,这不能阻止我看到一些IT企业或者互联网性质的公司,在招聘的时候,过多的堆砌技术术语,挖空心思招聘一些在技术领域里精湛到掉渣的精英的时候,总会会忍不住以外行人的观点对其嗤之以鼻的歧视一下下。他们不了解,在外行的我看来,互联网——乃至IT行业,并不是拥有技术就拥有一切的,如果你仅仅是拥有技术,比如百度,虽然你可以得到市场的份额,但是你仍旧是一家平庸的公司。

我们现在来说google的伟大,并不是说google所取得的盈利和效益,google的创始人和管理层从来就没有像比尔·盖茨那样,登上过世界首富的位置,但是他们有另一种荣耀:在这十年中,google深刻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并且,我们以为,在未来也会如此。

批评google正在让我们变的愚蠢是有失公平的,波兹曼的《娱乐至死》中说的明白,从印刷时代到现在的电子时代,人类总是在不由自主的变得愚蠢。而我想,如果在互联网的世界里,如果没有google,人们将变得更蠢笨——当然你可以说,竖子不出,英雄仍可遍地来反驳,但是之前,我们没有看到英雄,十年之后,英雄们许多还在依靠着google支持。

还是建议大家去看看google的大事记吧。你能想象,在任何一家中国的任何性质的公司中,能将公司员工在公司睡眠日穿着睡衣上班的事件,将公司每年的愚人节把戏放进公司十年的大事记中去吗如果不能,就先不要来批评google,至少他们比你们做的要更让人舒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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