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别看我平时对自己的容貌、躯体和性格讨厌之至——实际上就是讨厌我自己——但是今天我实在是对自己心声怜悯了。
老婆前两天就回娘家去了,每天回来形单影只,好不凄凉。尤其是晚上还得自己做饭,每每把刚拌好的凉菜送进嘴里,都伴着馒头大的泪珠。虽然不会被噎住,但又咸又涩相当难吃。而今晚上,连着难吃的东西都没了。回家打开冰箱发现,断粮了。只有西红柿若干。
更凄凉的是,昨晚上感冒君不请自来,大概是看我一个人终究孤单。想让我的鼻子制造点响动吓走那凄凉之气吧。可怜我现在,吃了一个白糖拌西红柿,听着鼻子先生那低沉的笛鸣,怎能不心生那想让黛玉把我葬了的心情?至少她抽抽搭搭的声音,比我吸溜吸溜的声音好听吧?
不过说道黛玉葬花,我倒又想起一件事来。记得在《红楼梦》里,几次三番的提到过饿肚子可以治病。但是忘记是治感冒还是肚子痛了。于是打开电脑就去查,还真查到了,感谢Google:
第五十三回写道:“这贾宅中的风俗秘法,无论上下,只一略有些伤风咳嗽,总以净饿为主,次则服药调养。”晴雯伤风,“净饿了两三日,又谨慎服药调治……便渐渐的好了”。第一百零九回写贾母因多吃了些,胸口饱闷,鸳鸯要去告诉贾政,贾母不让,说:“我饿一顿就好了,你们快别嚷。”
顿时,心里的郁结之气就散了许多。虽然家中无粮炊烟不再,但是我是为了治病嘛,不是家里穷买不起米,所以邻居大婶们,还是不要嚼舌头说风凉话啊。等我饿上一两顿,感冒好了,你们自然又能闻到我们家朱门里的酒肉啦。
不过话虽这么说,也难不保邻居大婶里有喜欢方舟子的。一定把他的书摆在我面前,指指点点对我说:不相信科学,相信中医也就罢了。可是你竟然连那中医都不找,倒信起小说来了。然后那个大婶一定把方舟子老师说过的话指给我看:
你不能通过个人的经验,好象今天我感冒了,然后我吃了中药,过了几天感冒好了,然后就觉得这个中药有效,不一定的,因为好多类似感冒的疾病,它是可以自己好的,不吃任何的药物,对绝大部分人来说,你不吃任何的药物,过几天,过一个星期左右,病就自己好了。
然后大婶洋洋自得的说,所以啊,红楼梦里说的那个都是错的。本来过几天都能好的。你饿不饿,吃不吃饭,都没关系的。还是去做饭吧。是不是没米了,没米我借给你点啊。
你想想,我堂堂也算一个小只食分子吧?整天自诩与知识为伍、和资讯为伴,现在倒让一个邻家大婶给我上起课来了。更重要的是,她竟然看穿了我家贫无粮的窘境。那以后我还怎么混?脸上如何有光?想都能想到,以后我再摆出小只食分子的姿态来,她们一定伸出食指,指指点点,连米的买不起,还只食分子呢。
于是虽然腹中无食,但是火倒也在没有燃料的情况下烧了起来。开始诋毁她的那位方舟子了:凭他两三句话,就能否定我几千年来的中华传统?那《红楼梦》多么伟大、多么牛逼,他一个小小的科普作家,又怎么能和曹雪芹先生比?他能像先生一样,写出这样的旷世之作来吗?他对着媒体随口说的话,又怎么能和先生“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文字相比?
我从身后掏出一本《红楼梦》来,随便翻开一页,随便指着里面的话,然后抢过大婶手里的报纸,对比着读。边读边说:你看,你看,这文字,方舟子哪里写的出来?对比一下,就知道高低优劣了吧?
我占了年轻的优势,气势远超大婶,嗓门更是嘹亮无比,顿时把大婶给压了下去。看着大婶欲言又止的样子,我故意大声吸了下鼻子,得意的笑了。
得承认,我对中国传统的文化缺乏兴趣,于是在这方面的语言学习就很差,再反过来,因此对那些从故纸堆里翻印出来的文字,就更缺乏兴趣了。
记得好久之前远文就推荐过梁启超先生的作品给我看。但是翻了两页,我依然放弃了。我是新闻专业毕业,当然知道梁启超在中国新闻史上的牛逼地位,但是由于我自始至终就不认为中国的新闻史有多么值得一提,所以坦白说,我从知道梁启超开始(那个时候,他还只是被高中历史塑造成一个食古不化的立宪派),到此前不久,我并不认为梁启超的地位有多重要,文章有多好看——虽然,我也曾为了装饰门面,引用过几次《少年中国说》中的句子。
前一阵子,开始为自己累赘、繁冗、不干净的文字焦虑,远文再次推荐我看梁启超。于是上网买了他的几本书。但是看得断断续续,尤其是看那书那几天,我正处于焦虑的严重期。所以竟然看的马马虎虎。
就在那两天,我还看到一篇论文,对比梁启超和我的偶像沃尔特·李普曼。当时我心里就一动,但是没往深看。
然后就到了今天,下午去回看这期的《冰点》周刊,这期的特稿做的是《晚年梁启超》。里面引用了梁启超在《欧游心影录》理的许多段落。看第一段,我还真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内容真好,分析的很有条理,要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写的出来。
但是只是这样,也不过如此。我知道我这辈子达不到的高度太多了。但是直到看到下面这一段话,我突然被震到了:
一个人不是把自己的国家弄到富强便了,却是要叫自己国家有功于人类全体。不然,那国家便算白设了。明白这道理,自然知道我们的国家,有个绝大责任横在前途。什么责任呢?是拿西洋的文明来扩充我的文明,又拿我的文明去补助西洋的文明,叫他化合起来成一种新文明。
我当时就不想我能不能写出这样的话来了,只是想,如果这段话放在今天的媒体上,会怎么样?但是马上否定了自己,现在我们的媒体上,已经看不到这样的文字了。这样的胸怀、这样的视野、这样的责任感、这样的维度……实非我辈之人所能有。
我不知道这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我们现在所谈论的,都是一些具体到再具体的问题;我们现在所关注的,都是实际到再实际的领域。当我们谈到大的问题的时候,都是谈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是对立的,是分裂的……
但是,我们却很少见到有人再谈国家、谈文明、谈全人类、谈少年中国、谈绝大的责任……
当然,和我视野太窄有关。但是在许多所谓的主流媒体上,确实已经很少见了。所以,也经常看到人们对那个时代经常回望、慨叹。但是一转脸,又是一副面孔。
晚上回来,看微博,又看到远文在转梁启超《作文入门》的内容。真如他所感慨的,觉得我们是走了弯路了。尤其是我,为自己以前的无知、无畏、自以为是,走了太大的弯路了。
今天看到方可成的《南方工作手记之突发应对》,里面提到他在电话采访遭遇挫折时候的焦虑:“这种焦虑的心情和无果的努力一度让我怀疑:我是不是不适合做记者呢?”
这种情绪在这段时间里一直在我心里窝藏着,时不时的就蹦出来,挠我一下。当然,我没做记者,我焦虑的是,不会写字了。
那种每天下班之后,迫不及待的坐在电脑面前,噼噼啪啪用键盘打字的欲望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不见了。这种欲望我记得在石家庄的时候,曾经异常强烈。我那时候精力旺盛,博客分类里涉及了IT、时政、电影、读书和生活琐碎,甚至还时不时的接一两个话题广告写写。有时候翻看过去的博客记录,真的能保证每天都能写千八百字。好坏且不论,但是一直在努力的写。
但是现在,坐在电脑面前——有时候是强迫自己——的时候,竟然满脑子空白,不知道从何开始,也不知道要写的话题在哪里。
于是开始在平时上班的路上、下班的地铁上,想一些话题,记下来,准备回家写。掏出那个记录话题的小本子,看到上面写着以下几个短语:
工具不理性、政府老大哥、绝望的秋天、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炒作也有是非
但是这些话题并没有都形成完整的文字,只有最后一个,后来因此写成了星空主播门那篇博客。而工具不理性,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是因为什么话题想到的了。
当然,我一直坚持一个认识,文字本身是有生命力的,甚至它本身的生长力量要比你实事先设定好的轨迹要难以驾驭。我知道,哪怕我随便开一个头,我的手指头就能在键盘上噼噼啪啪的敲下去,然后,让文字自身的生命力——而不是我的脑子——驱动着我的手指头,去寻找那一个个的字母,然后,半个小时之内,伴随着最后一个句号,一篇本来不存在的博客就此诞生。
可是,那样我也只不过是文字的一个工具而已,是它实现存在的一个路径。是它而不是我决定了文字的主题、内容和风格;这篇文字的主人也是它而不是我;是它控制了我而不是我控制了它。它一直就存在在我的脑子里,那些词、那些短语、那些句子,在某个我记得不的时候,藏在了我的脑子里。平时我找不到它们,但是它们却一直存在,并且希望能够再现出来。于是,当那个开头出现的时候,它们突然间从脑子里打开了一个通道,流到我的指尖,自由组合成了句号之前的样子。
当然,我并不是想控制什么。只不过时间长了,我就会有开头引到的方可成所感受的那种焦虑。我发现,我不会写字了。文字本来就有其生命力,在我会写字之前,它有;在我会写字之后,它也有;现在它依然存在,但是,我却已经不会写字了——就像一个槲寄生一样,我只是一个寄主,但是现在已经没有可供它使用的养分了。
在方可成的博客里,还有这样一段:
读到曹老师改过的稿件,我再度陷入了自我怀疑:原来我不仅是采访不力,写作也很没水平,我读的小说太少了,我的叙事能力太差了。
在上次整理刘赘衡的封面故事的时候,我就有过这种怀疑。故事已经很熟悉了,素材也摆在那里,但是不知道该从何开始,自以为很好的结构又其实落入俗套。于是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还会讲一个好故事?虽说平时和评论接触更多,但是如果连个故事都讲不好,我自觉也不会成为一个好的评论者。
这次回老家,特意拿回了卡尔维诺的那本《为什么读经典》。这并不是一本小说,但是却是一个经典作家对经典的一些理解,我得从了解何为经典开始,重新开始读读小说。
回家的时候写的,中元节那天。家里没法翻墙,现在搬过来。老婆知道我又写了一篇之后说,你每年都写一篇啊。可是,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今天凌晨两点才到家,也没来得及洗漱,倒头就睡。因为到四点半我就得起床。赶车,回家。
按照传统习俗,今天是中元节,也说是鬼节,在我老家,这一天被通俗的称为“七月十五,烧纸的日子”,而我,则是要赶回家给姥爷烧纸。姥爷已经去世12年了。
在老家,一年有许多烧纸的日子。从正月里开始,正月初三要去烧纸;然后是清明节;清明之后就是今天的中元节;而到了阴历十月一,还得烧一次。当然,亡者的忌日,是不能免的一次。
姥爷的忌日,就在中元节的前一天,也就是昨天。于是亲戚们一般就两次合成一次了。
多少年之后,我一直记得姥爷去世那天的事情。后来,也听姥姥多次讲起。那一年,舅舅家的桃树林到了生长的年限了,决定把树都挖出来,然后种庄稼。那一天,姥爷就去挖树根去了。还有一个远房的亲戚去烧纸(有的人会在中元节前两天烧纸),遇到了姥爷。姥爷很热情的要她烧完纸后去家里坐坐。
姥姥说,从地里回来的姥爷,坐在外屋的床上,说胸闷。于是她就进屋去拿了几粒速效救心丸,让姥爷含在嘴里。
我记得姥姥说过,她觉得姥爷含了一会儿就吐掉了。她没看到他吐掉,但是很笃定。
后来姥爷就不行了。姥姥赶紧叫邻居去请医生。但是姥爷没等到医生来。
姥爷很喜欢我的——当然,他喜欢他那隔代的每一个孙子和外孙——就在他去世的前一天中午,我吃了饭要去上学的时候,他还问我:“赶明儿还来吃饭不?”我说到时候再看吧。
结果,第二天中午,我看到了姐姐在马路边等着我放学,拦下我,告诉我,姥爷不行了……
那天的阳光很好啊。我一直记得我迎着阳光,往姥姥家赶的情形。我不相信那从姐姐嘴里说出的话,于是我告诉自己,你得试着笑一下,如果能笑出来,也许刚才你就听错了。于是,我骑着自行车,嘴角用力的往上扬,但是眼泪迅速的就滚了下来……
为姥爷守灵的那几天,我也不喊,只是默默的流泪。早已经忘了当时在想什么,只记得我坐在姥爷旁边,哭。
现在,去烧纸的时候,我已经不哭了。只是默默的用棍子搅着那没有烧透的纸钱。
今天母亲对着沉默的我说:你得叫你姥爷,来拿钱啊。我应了。
“姥爷,拿钱来……”
下午和易艳刚老师聊了下《挟尸要价》这个照片的话题,想到了下面的几点。我的逻辑能力很差,只能一步步的捯饬着走,像牛群说的,最后可能会捯出一头毛驴来。
1、“挟尸要价”这件事儿,是不道德的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我们自古就有“死者为大”的传统,要给予亡者起码的尊严。当然,现在的我们并不把传统当成一根葱,所以我们且不说这个传统。我们说打捞尸体的人,对那些师生的心里上的伤害。当时他们已经打捞上了遇难者的尸体,有那么一段时间,却任由船上的师生哭求,只是把尸体挂在船头,不送上岸。这种以遇难者尸体为胁迫,明显以伤害他人感情,给他人带来痛的行为,怎么说都是不道德的吧?
2、对不道德的事情,应不应该批评?
答案还是肯定的。很简单,如果我们这个社会,连对不道德的行为,都不批评。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令人沮丧?看到有人插队,你不去指出来;看到有人闯红灯,你觉得事不关己;看到有人随便这段路边的树枝,你漠然走过;看到孩子们嘲笑残疾人,你觉得好玩儿……那这个社会,该是什么样的社会啊?嗯,不用想的太用力,这个社会,和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差不太多。
于是有人搬出市场经济啊、不违背法律的观点来。但是,我们谈的是道德,法律终究是低于道德要求的一个设置,是一个社会的底线。但是道德的要求要稍微高一点。既然在谈道德,就不要用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来。法律问题是法律问题。就像我们在谈一个人的英语说得好不好的时候,你忽然说,人家会说话就行了呗。这是一个问题不?
3、说到这里,需要加一个“但是”
但是,做一个道德评判和道德指责,应该谨慎。
一个原因是,虽然违背道德,会受到指责和批评。但是这种指责和批评是没有一个可以衡量的准则的。
在法律上,对违法行为,有比较明确的惩罚措施,易于下结论,该判几年就判几年。但是对于道德惩罚,一般来说,只是对一个人形成精神上的压力,它没有一个明确的程度和标准。比如对随地吐痰的人,应不应该群起而攻之?对他的批评要持续多久?要批评的多重?
而虽然道德上的惩罚,一般只是在精神层面,不会涉及肉体或者经济惩戒。但是对精神的伤害,有时候一点也不比肉体的惩罚轻。
另一个问题是,更要警惕媒体对个人的道德审判。一般来说,媒体对所报道的事件,有几何倍数的放大作用。媒体在塑造、构建、维系社会道德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它用道德的标尺,对准一个具体的个体时,并不一定因为对这个个体的曝光和批评,就能引起社会的道德进步。但是它却肯定对这个具体的个体,带来无可估量的伤害。
而如前所述,我们对道德惩戒,又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做为无神论者的我认为,除了上帝之外,几乎没人能在道德问题上,做出公正的判决。这时候,再加上媒体的放大作用,这种不公平就更加明显和严重了。如果媒体的道德谴责,不是针对某种行为,而是针对具体的个人,那它带来的伤害可能比建设会更大。
4、终于捯到《挟尸要价》这张照片了
现在,张轶以及一些坚信照片没有问题的人,都不断的在说,当时确实存在挟尸要价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后来调查此事的南方周末和华商报的记者那里也得到了证实。
但是问题在于,当时挟尸要价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整体(用个时髦的话来说,是一个团队);也并不是一个瞬间,而是一个过程;甚至都不是照片中的那个白衣老者,而是在岸上的老板陈波。
但是,最终媒体却选中了白衣老者的那张照片,然后,把本来应该涵盖整个过程、涵盖其他捞尸者、涵盖进老板陈波的一个短语“挟尸要价”,孤零零的放在了白衣老者的下面。于是,那个整体都不存在了,仿佛,挟尸要价的只有白衣老者一个人而已。
结果大家都看到了。虽然陈波后来因为这个问题被拘留,并被罚款。但是道德谴责、道德审判、道德大棒,都打向了那个白衣老者。
我并不是说他不应该受到惩罚和谴责,但是,限度在哪里?如果五六个人犯得道德错误,由一个甚至都不是“主犯”的人来承担,是不是应该?他的承担,是否过重?又加上媒体的不断放大,对他的伤害,是否已经超出了他那不道德行为的本身?
甚至,我以为,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因为明知道,他受到的惩罚是不公正的;明知道,这种全国媒体和全国人民对这个个体的道德审判,已经超出了他应该承受的结果。却依然还坚称,这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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